丹凤市民王先生2019年通过京东平台购买壁挂炉,但至今商家未发货,多次协商无果,王先生曾多次向平台官方客服、商家所在地的市场监管局进行反映,但至今事情还未有一个合理的结果。王先生对维权之路表示很是无奈,于是9月8日向华商报-二三里资讯反映,希望能以他的经历,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警醒经常网购的消费者。

(购买时与商家先进行商量)


【资料图】

购买近3年未发货

订单自动签收还收到了发票

王先生告诉记者,2019年11月11日,在京东平台博世热水器自营旗舰店购买博世进口新欧洲之星壁挂炉(lip27-wbn6000-24k),订单上备注的是“原装进口”,订单商品在双十一期间优惠价是7490元,11月12日恢复为9299元。王先生与商家提前沟通,因他住的小区正在铺天然气管道,他先下单随后发货,待商家同意后王先生付了7490元购买了该壁挂炉。随后王先生的小区通了天然气,王先生多次要求商家发货无果,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2021年5月14日,他微信上突然收到了一张电子发票,这才发现迟迟未发货的壁挂炉订单竟显示签收,交易成功。

“商家根本就没发货,也没有物流信息,我赶忙联系商家,但问题一直未得到处理!据京东网购平台其他店面产品显示,我原来买的那款壁挂炉现在已经价值1.6万元,商家现在给我的协商方案是退款或发一个国产的壁挂炉,我不能接受这个处理,随后向某购物平台官方客服、商家所在地的市场监管局进行投诉,至今还没有一个合理的结果。”王先生称,他坚决不同意商家的协商,当初自己已经付款了,和商家就等于是合同关系,商家不发货,就等于违约,且还私自签收订单并开具发票,他希望相关部门能介入调查并处理此问题。

记者了解到,网购平台客服工作人员多次和商家沟通协调,商家称王先生所购买的产品没有货了,需要王先生退款后重新购买,且工作人员称,商家确实存在违规行为,已经对商家进行处罚,但王先生并不接受此结果。

随后王先生将此事反映至12315消费者投诉热线,12315工作人员分发给西安市灞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监局介入后,多次督促商家尽快发货,并积极与王先生协调,但王先生与商家就协调结果未达成一致,工作人员表示建议王先生走司法程序解决。

对于这样的结果,王先生告诉记者,他会继续向相关部门投诉,如若还未有结果,他将咨询律师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21年10月14日联系商家协商时截图)

律师:商家迟迟不发货,属违约行为

消费者可起诉商家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王先生下了单,付了7490元购买壁挂炉,那么王先生与商家建立了买卖合同关系,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只要双方之间的合同内容不违背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或公序良俗,且双方在自愿、意思表示真实的基础上达成的,双方的买卖合同则是合法有效的,受法律保护。

赵良善表示,商家有义务依约为王先生提供壁挂炉,更不能以涨价为由拒绝发货或反悔。因此,如商家迟迟不发货,属于违约行为。

赵良善建议,商家尽量与王先生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王先生可诉诸法院,诉请及时交货并承担违约责任,由法院公正裁判,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华商报记者 程娟 编辑 薛创宇

关键词: 工作人员 强制性规定 民事法律行为 相关部门 违约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