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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额系列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市燃气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管理,及时有效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燃气道路运输安全事故发生,切实做好道路运输燃气安全重点工作,确保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沈阳市交通运输局、沈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5月9日召集各区、县(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全市从事燃气道路运输企业开展了道路运输燃气安全管理培训会。

会上,市局安全总监张树标对安全生产法有关法定责任进行解读,宣贯学习危险货物运输有关安全责任规定,以及城镇燃气运输安全要点。运政协调处张善武处长传达了近期燃气安全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对道路运输行业“燃气安全”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下一步市交通运输部门将组织开展道路燃气运输领域专项安全检查。具体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指导各燃气道路运输企业要立即开展自查自改,针对企业资质条件、车辆技术条件、从业人员从业资格以及车辆动态监控和电子运单等方面逐项开展自查自改,发现隐患问题立即整改,形成隐患整改台账和闭环管理;二是在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各级燃气道路运输管理部门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聚焦燃气道路运输企业、车辆、人员等要素,以及违法违规运输燃气行为开展排查整治,对各企业的自查情况开展复核,对自查工作开展不到位的企业,要依法依规实施处罚,统筹推进各项隐患排查和安全管理工作;三是督促相关企业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检查和补充应急救援设备物资,有针对性地强化应急救援预案培训和演练,如遇突发情况,要严格按照应急预案规定的程序和措施进行报告和处置,严禁瞒报、漏报,确保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四是与燃气管理部门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理顺燃气道路运输监管的管理职责;督促燃气道路运输企业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优化燃气道路运输的管理模式,形成全链条的监管体系。

202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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