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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在第52个“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商洛中院组织召开秦岭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斌,审委会专委周世安出席发布会并答记者问,市检察院、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等商洛市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共建单位以及陕西电视台、华商报、西部法制报等在商新闻媒体应邀参加发布会。
发布会上,介绍了近年来商洛两级法院秦岭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全市法院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扎实开展秦岭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工作。一是率先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2018年先行先试挂靠行政庭成立环资庭开展工作,在商州、洛南两个集中管辖法院成立环资庭,2022年在其他五县法院挂靠成立环资审判庭,2023年在全市七县(区)重要区域流域均设立环资审判巡回法庭,实现全市法院环资审判全覆盖。二是组建8个环资审判团队。落实“三审合一”制度,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选优配强队伍,配备干警36人,其中员额法官11人,法官助理25人,2018年至2022年,共受理涉生物多样性案件213件,审结208件,判处有期徒刑87件129人,判处罚金200余万元。三是持续发布典型案例。先后编印秦岭生态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汇编》和《环资法律法规选编》,按年度发布十大动物保护、五大植物资源保护和五大非法采矿典型刑事案例,并向相关单位和社会公众发放宣传。四是把握重要节点宣传。两级法院每年利用“3·12”义务植树、“4·20生态卫士行动日”主题宣传、“6·5世界环境日”等开展系列宣传,对涉生态保护重大案件集中开庭宣判,邀请行政机关旁听,组织新闻媒体参与报道,召开新闻发布会予以通报。五是多措并举建强阵地。商洛中院与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联合签署司法共建协议,设立商洛市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同时设立“增殖放流区”和“补植复绿区”两个修复区,该项工作荣获年度陕西省第二届“十大法治事件”提名奖;洛南法院、柞水法院发挥司法职能,分别设立“秦岭红豆杉司法保护基地”“秦岭·牛背梁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2023年4月,商洛中院承办的沿秦岭七个省(市)的高级人民法院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会议在柞水县成功召开,商洛法院2名干警分别获“中国生态文明奖先进个人”“全省法院环资审判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市中院被表彰为“全省环资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发布会上,商洛中院相关部门负责人解读了《商洛中院秦岭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案例涉及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狩猎、非法捕捞水产品、滥伐林木、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等多发类型案件,法院在对被告人依法判处刑罚的同时,坚持修复性司法理念,通过恢复植被、劳务代偿等方式有效修复治理生态环境,有效保护秦岭生物多样性,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生态效果的有机统一。
据悉,秦岭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典型案例的发布,是商洛两级法院践行“国之大者”,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加强秦岭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工作,护航秦岭生态环境的有力举措。下一步,商洛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全力提升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水平,为守护祖脉秦岭、推动绿色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华商报记者 程娟 编辑 董菲 通讯员 彭杰彧、查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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