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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我省法治化营商环境,有效防范化解金融保险行业风险,依法严厉打击保险领域违法犯罪活动,坚决维护保险行业市场秩序,4月4日,辽宁省公安厅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正式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建立反保险欺诈合作机制。

双方将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联合成立反欺诈中心,作为公安机关开展警企联动的前沿阵地,在风险防范、线索挖掘等多方面开展深度合作。

省级反欺诈中心成立后,将对全省涉案金额巨大,案情疑难复杂的案件开展调查,对一般案件线索进行交办、指导和督导。各市公安局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地市级公司参照省级模式,建立市级反欺诈办公室,形成立体化,多层次的反欺诈哨点网格。市级反欺诈办公室对本地保险领域反欺诈工作开展自主研判和线索查办,并对省级中心交办工作迅速进行落实。区县级公安机关,负责承办上级指定的工作任务,协助市级反欺诈办公室开展各项反欺诈和打击犯罪工作。

双方具体合作机制还包括: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双方通过联席会议,结合各自领域工作经验,总结保险欺诈案件特点、作案手段,研究反欺诈工作新思路、新方法;制定解决重大保险欺诈案件调查方案。建立案件线索移送制度,包括省级反欺诈中心与各市反欺诈办公室建立保险诈骗案件线索移送制度,以及公安机关与人保公司间对其他违法犯罪案件的移送制度。

开展数据资源共享,辽宁省公安厅与人保财险辽宁省分公司共同建立信息资源共享平台,逐步实现反保险欺诈数据共享,提升保险公司反欺诈工作实效。

联合开展宣传教育,辽宁省公安厅与人保财险辽宁省分公司共同组织开展反保险欺诈的专题教育和公益宣传活动,强化对保险领域犯罪的打击震慑作用,增强消费者反欺诈意识和防范能力。建立联合调查机制,公安机关侦查人员与人保公司稽查人员紧密配合,对保险欺诈、保险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开展联合调查。

根据保险行业商情报告,2021年我国保险业总资产达到24.9万亿,成为全球第二大保险市场。保险资金的长周期性,使其成为促进经济增长,增加经济韧性的强有力工具。但随着我国保险业的不断发展壮大,保险行业在促发展、保民生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的同时,保险诈骗等犯罪活动也呈明显上升趋势,且呈现出组织团伙化、手段职业化、形式多样化和区域复杂化的特点。此类犯罪经济损失多、社会危害大,不仅侵犯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且造成保险企业资源的浪费和国有资产的流失,严重破坏保险市场诚信有序的市场秩序。面对这种严峻形势,近年来,省公安厅与省银保监局建立执法协作机制,与中国人保辽宁分公司持续强化监管协作和警企联动,近三年来相继破获大额保险诈骗案件30余起,涉案金额1686万元,取得了一定成效。

(华商报记者 赵增宇、编辑 罗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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