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车前在微信中3次提到要买广汽本田2020款冠道尊享型(顶配),也得到销售顾问确认,付款提车后发现是智享版(普通款)。“两款车从外观内饰几乎看不出差别。由于我开车爱打瞌睡,当时看中顶配款,就是这款带有驾驶主动安全系统。”对于咸阳市民王先生的换车要求,4S店至今未给出明确答复,并认为是王先生验车不仔细造成。
(相关资料图)
聚焦3·15|买顶配回家发现是普通款 广汽本田4S店:客户审车不仔细
从4S店买顶配车,回家发现是普通款
咸阳市民王先生是一名工程承包商,因生意需要,最终看中了广汽本田冠道SUV尊享型,并联系上位于咸阳市秦都区北上召汽车产业园的陕西驰尔瑞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几年前我在这家4S店买过一辆雅阁轿车,对他们的服务也很满意,出于信任才再次选择了这家店。”3月2日,王先生告诉华商报-二三里资讯记者,让他想不到的是,正是这种“信任”才让他陷入了购车纠纷。
王先生介绍,和该店一名周姓销售在微信上多次沟通后,最终于2月12日交付定金,“在交定金之前还在微信确认了车辆配置为尊享型,到店后前后仅10分钟就交了定金,实在想不通哪里会出岔子。”次日,王先生通过银行转账向4S店付清了裸车款22.48万,以及其他税费,后成功提车。
开了几天,他发现车子好像不是自己要的尊享版,于是致电厂家咨询,2月28日广汽本田厂家回复,王先生手上的是智享型配置,并非当初双方约定的尊享型。王先生称,尊享版是冠道顶配,和其他配置在外观、内饰上基本一样,但带有一套CMBS主动安全系统,“由于我开车容易打瞌睡,也经常跑长途,安全系统对我很重要,这也是我之所以选顶配的原因。”
聊天记录3次提到要买顶配 4S店:客户验车不仔细
记者在网上查询发现,2020款本田冠道智享版厂家指导价25.58万元,尊享版26.58万元,两车相差一万元,配置差异尊享版比智享版多了电动记忆尾门、四门车窗一键升降等,还有车道保持、交通标志识别、主动制动和自适应巡航安全系统。
“购车前,我在微信上前后和销售沟通了3次,明确自己要的是顶配,对方回复知悉我的需求,怎么会弄错?”得到厂家答复,王先生立即联系4S店,要求按购买时的约定配置进行更换,但多次交涉后对方拒不更换,也不退还购车款,认为是王先生在车辆交付时未仔细验车,拒绝承认自身的过错,这一说法让王先生难以接受。
“他们作为销售方,对车型肯定比我这个消费者要了解,再说两个配置在硬件上几乎没有差别。直到现在也没有给我合同,只有一个新车出库销售单,上面只有车型和价格,并未没有注明款型。”王先生认为,4S是以高配车型低价诱惑消费者,后以较低配车企图蒙骗过关,属于合同欺诈。
4S店未提供销售合同 销售单未明确标注配置
记者在王先生提供的新车出库销售单上看到,单据仅显示有车型为“冠道”,指导价25.78万元,最终售价为22.48万,的确未标注款型为智享型或尊享型。
随后,记者来到陕西驰尔瑞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经营的这家广汽丰田4S店,据当时负责销售该车的销售经理张博介绍,指导价是厂家定的市场统一价,25.78万就是冠道智享版的定价,顶配版贵一万元。从这个价格就可以看出车型具体配置。对此,记者质疑从指导价辨认车辆配置,对作为非专业人士的消费者是否门槛过高?该销售经理未明确答复。而对于为何在销售时没有给王先生提供合同,他表示消费者拿着车辆购置单和发票就可以证实双方的买卖关系。在记者追问下,最终他承认,并未和张先生签订购车合同。
“前期销售顾问的反馈一直是,消费者要的是冠道智享版,所以店里一直是按照这一配置办的销售手续。直到后来王先生来店里说自己前期和销售顾问沟通,始终要的是尊享版我们才知道此事。”张博介绍,事发后他们也一直在查找流程,目前正在和王先生协调,搜集各方的证明材料。尚不能确定到底是哪一方的责任。
律师:4S店提供车型不符合约定,需承担违约责任
王先生微信聊天记录约定的尊享版,4S店实际销售和交付的低配版车型,那么微信聊天记录是否可以作为证据?4S店的行为是否属于合同欺诈?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微信聊天记录也是有效证据。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如果微信聊天记录以及4S店卖车承诺均能够证明消费者欲购买的是顶配版,但实际交付的是普通配版,且4S店明知交付该情况仍隐瞒这一事实,则4S店行为涉嫌消费欺诈,应承担退一赔三的法律责任。
赵良善强调,如果原告提供证据不充分,或者被告未隐瞒相关事实,则不构成消费欺诈。但即使不构成消费欺诈,因4S店提供的车型不符合约定,也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华商报记者 王斌 实习生 兰昕
关键词: 聊天记录 广汽本田 销售顾问 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安全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