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1日,华商报-二三里资讯(吉林省帮办热线13080025631)接到长春净月实验中学学生家长反映,称孩子上学时间不足一学期,孩子转校后要求校方返还下学期择校费却遭拒,希望二三里帮助协调此事。
(资料图)
孩子读了半学年不适应
转学后家长欲退择校费遇难
张女士介绍,她家住在德惠市米沙子镇,孩子小升初时考虑到给孩子更好的学校环境,就为孩子报名了长春的一所私立中学:长春净月实验中学。2022年5月张女士缴纳了一学年的择校费18000元后,八月份孩子如期入学,但由于课程节奏快、孩子不适应、班费多等原因,张女士于12月26日向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张女士:“孩子只上了一学期的课,所以我想跟学校退回下一学期的9000块钱,因为一学年是18000元。同班的其他三个家长,和我家是一样的情况,孩子也都是12月转了学,想退下学期的9000元的费用。还有另外一个班的家长,我们了解到的情况是,她11月份申请转学的,她的9000块钱退成功了。”
“我们找学校,学校就拿出发改委2015年颁布的一个84号文件说,上面规定满一个学期不满一学年按照一年收费,拒不退费。可是我家孩子是在一学期结束之前转走的,12月27日德惠那边的学校就已经接收我家孩子的学籍了,长春这边1月5日左右放假,孩子根本不算是上完了一学期。”
家长:校方依据发改委84号文件拒绝退费经查询文件已废止
关于张女士提到的84号文件,双方存在分歧,张女士称家长们已向发改委和政府热线资询,该文件仅试行一年,目前已废止。“为了这事我们找了很多次,净月区教育局调解过,但是校方就拿着这个文件说事,教育局说他们只负责教育教学,不管退钱的事。校方现在告诉我们有办法就起诉,可是我们咨询过律师了,要这些钱都不够打官司的。我孩子下半年没在你那接受教育,你凭啥还拿着我下半年的择校费?”
关于市属民办中小学实行收费备案制度管理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内规定:完善退费制度。根据学生的实际学习时间收费,对未达到学习时间的学生按照下列标准核算给予退还。学生注册入学后,学习时间不满两个月的按学年收费标准的四分之一收费,满两个月不满一学期的按学年收费标准的二分之一收费,满一学期不满一学年的按一学年收费。
校方:
发改委建议按84号文件执行
家长可走法律程序
针对张女士反映的情况,3月日下午,华商报-二三里资讯联系到长春市净月实验中学。校方表示:依据2015年的84号文件执行是发改委给出的意见,学校也是完全按照这一文件执行的。“教育局也多次协调我们这个事,并且是认可我们的文件的,最后一次协调教育局明确说了,家长可以走法律程序。我们也明确和家长说,咱们走法律程序的话无论是法院或者是相关部门要求退费我们没有意见。”
争议:孩子是否就读满一学期
双方未达成一致
关于11月份转学退费成功但12月转学无法退费一事,校方表示,退费时间不同。“这也是我们没有达成共识的一点,家长认为孩子没完成一学期,但是调解过程中我们也说了,其实这一学期孩子所有的课程都上完了,也参加了结业考试,因为疫情原因期末考试挪到了下学期。他都接受完教育了,还能不算一学期吗?”
教育局:
相关文件支持学校说法
建议家长咨询发改部门
随后,华商报-二三里资讯联系到净月区教育局。工作人员表示教育局确实接到过家长反映这一情况,并且在政策范围内两次帮助协调,但是目前相关文件是比较支持学校的说法的。“转学时间不一样,家长的诉求也有差别,现在我们找到的文件对家长的说法是没有支持的,我们建议家长向发改部门咨询退费的最新要求,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目前由我们教育部门帮助,家长已经和学校对接了三次,如果家长这边有需要,或者得到发改部门最新的依据的话,我们马上召开第四次这种交接会。”
为了解民办学校退费相关规定,华商报-二三里资讯联系到长春市发改委价格管理处,工作人员表示不便接受采访。
后续情况,华商报-二三里资讯将持续关注。
华商报记者 刘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