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料图)
沈阳市民政局认真贯彻国家及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以推进社会救助、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重点,不断完善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优化公开流程,推动全市民政领域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切实提升,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能进一步发挥。
落实制度规定,严格工作要求
一是认真落实政务公开总体要求。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关工作规范,调整政府信息公开栏目10余项,做好部门文件、政策解读、决策部署、行政执法、人事信息、统计数据等18类专项信息的及时更新,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二是结合实际制定民政领域规范。制发了《市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设立一级指标5个、二级指标15个、三级指标43个,对各项工作任务进行逐项分解,确保责任到人,同时倒排工期、压茬推进,由责任人定期向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各项任务如期完成。印发了《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公开属性认定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公文公开属性认定工作的标准和流程,同时,调整了协同办公平台发文程序,未进行公文公开属性认定或认定不合理的不予履行发文程序。制作了政策文件图示解读模板,努力将“政策语言”转化为“群众语言”,提升政策解读的可读性。
聚焦重点领域,强化标准建设
一是设立重点领域公开专栏。在沈阳市民政局网站政务公开栏目设立了“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专栏,集中发布全市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领域的政策制度及实施情况等信息。同时,协调全市13个区、县(市)在地区政府网站开设相应专栏。其中“社会救助”专栏设立了“综合业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4个子栏目,“养老服务”专栏设立了“政策举措”“实施情况”“机构信息”3个子栏目,累计发布各类信息500余篇,全面展示了全市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领域政策制度成果和工作成效。二是明确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印发《沈阳市民政局关于全面推进民政系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指南》,明确了工作目标、任务、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制定了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领域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明确了公开内容和时限。按照省民政厅、市政务公开办有关要求,明确了政府网站专栏建设标准,并指导发布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救助对象公示信息以及社会救助各级政策法规等信息,并将救助事项审批、依法公示环节与政务信息公开相衔接,统一发布接受社会监督;发布养老服务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清单、养老服务信息、补贴信息,让养老服务企业、老年群体对养老政策的了解更及时、更透彻。
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
一是结合落实重点工作开展政务公开。以开展常态化“走进困难家庭倾情解忧暖心”专项行动为契机,印发社会救助政策法规、办理程序等宣传手册、宣传单5万份,着力扩大社会救助社会影响力。结合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印发《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宣传工作方案》,集中发布涉老诈骗防范宣传和告知信息,指导各地区在辖区内街道办事处、社区、核酸检测点、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显著位置张贴宣传海报2.2万张,并通过养老机构LED屏、宣传栏等开展多渠道宣传。二是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加强政务公开。沈阳市民政局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号、头条号等政务新媒体对信息进行及时有效发布,有效解决业务受理中的政策发布难题,切实提高市民办事效率,收到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市民政局微信公众号共发布各类信息1200余篇,关注用户40000余人,阅读量20余万次;微博账号发布及转发各类信息16000余篇,关注用户(粉丝)30000余人,阅读量100余万次;抖音发布短视频377次,关注人数29000余人,点击2000余万次,点赞15万次。三是通过建立媒体沟通机制深化政务公开。与中国新闻网、央视新闻网、辽沈晚报、东北新闻网、网易、新浪、搜狐、今日头条等50余家媒体记者建立了广泛的沟通渠道,通过主动邀请、积极投稿等方式,使我市民政领域的行政决策内容第一时间被国家及省、市媒体了解并进行广泛报道,真正实现“行政决策大家看”的工作目标。
(二三里编辑 马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