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具半卖办送,对方给了几十元成本费,结果被告了还索赔1.5万元。”近日,宝鸡市渭滨区汉中路多位茶叶店店主向华商报—二三里资讯反映称,他们几乎同一时间收到了一份来自陈仓区人民法院的传票:自家店铺被景德镇陶瓷协会起诉了,事情竟与店里进货不多、半卖半送单价几十元的茶具有关,“一个茶具40元-70元,一共买了一个,对方索赔一万五!”


【资料图】

视频《【小里帮忙】半卖半送的茶具,竟要赔1.5万侵权费?商户质疑遭“钓鱼式”索赔》

茶叶店主:因单价几十元的茶具 被起诉索赔1.5万

华盛茶庄店主王先生说:“2021年5月17日,店里来了一个人自称单位需要定期采购一批招待茶叶。喝茶攀谈之余,看中了我经常当碗的一个茶洗。我意思挑选店内其他的赠送给对方,但对方执意要这个,称可以放家里当个摆件,交谈之后对方象征性支付了40元作为成本费。没想到的是正是因为此事,自家店铺竟然被景德镇陶瓷协会起诉了。”

记者相继又采访了3家茶叶店主,他们遇到的情况基本和王先生一致,都因为售卖印有“景德镇”等相关字样的茶具被起诉。“我也是和他们一样同一时间收到了传票,事情也是去年有人以同样的理由花了70元买走了一个茶具。”茶叶店主李女士。

王先生说:“与我们类似遭遇的被起诉的有近20家,我们都是主营茶叶零售,并不以售卖茶具为主,熟客也是送个茶具,同时也当作店内的装饰,涉诉的茶具本身就是冷门东西,进货就是几个,基本都是从宝鸡一茶城处进的货。”根据4家店主提供的民事诉状,景德镇陶瓷协会要求相关店铺停止侵权并索赔1.5万元。所涉诉侵权产品基本都是茶具,背面均印有“景德镇”字样的落款。同时,景德镇陶瓷协会在证据清单中被侵权证据中的描述为:侵害著作权,销售规模大,非法获利,情节严重,并造成了重大损失。

数日来,被起诉的多位店主一直惴惴不安,这件事让他们十分困恼,“我们真不懂这个还能侵权,而且索赔这么多。他们进店方式套路都是一样的,所购买的茶具也只是在店里半卖办送的赠品,维护景德镇的品牌没错,为何不去找源头,找大的专门销售瓷器的,怎么跑来找我们这些主营茶叶店来,东西也就几个而已,我们都有进货凭证,咋就商标侵权还销售规模大。” 店主一致表示,他们取拿茶具时候,都被拍了照,这完全是被套路,有点恶意取证,钓鱼取证。

景德镇陶瓷协会: 已委托律所处理商标侵权,取证合法合规

记者了解到,景德镇陶瓷协会成立于1997年4月,协会旨在提高“景德镇”陶瓷生产水平,提高产品质量,树立“景德镇”产品形象,保护“景德镇”品牌,第1299950号“景德镇”商标于1997年6月19日申请注册,于1999年7月28日经相关部门核准注册,商标专用权限经续展为2019年7月28日至2029年7月27日,商标核定21使用第21类,涵盖了日用瓷器、瓷制艺术品、瓷制工艺美术品、瓷器、瓷制茶具、咖啡具、瓷制酒具、瓷器装饰品。

景德镇陶瓷协会注册地江西省景德镇市,而关于宝鸡多家茶叶店侵权诉讼案件,委托机构则为一家名为山东松茂律师事务所,代理人王文松律师说:“律所与景德镇协会确有委托关系,也全权处理这次侵权案件。”但是对于委托起止时间以及宝鸡地区涉及多少类似诉讼案件、开庭是否会到法院诉讼,其称,涉及委托人之间的案件不便告知,具体可以联系委托人。

去年景德镇陶瓷协会打假制定了7条原则中,记者注意到,关于打假主要目标有明确的规定,其中第四条,对一些不专门经营陶瓷的商店,比如像茶叶店,店内带有少量的陶瓷茶具,主要以批评教育为主,并要求他们及时整改,对屡教不改的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第五条则明确了,维权打假的重点放在陶瓷企业和规模以上的陶瓷店。

景德镇陶瓷协会一工作人员说:“的确委托山东一家律所处理宝鸡地区几起商标侵权诉讼,但具体多少家不清楚,取证合法合规,维护景德镇商标不被侵犯,诉讼案件全权已交由律师处理。”对于取证是委托第三方还是协会亲历亲为,其并没有明确表态,关于协会打假7条原则中的第四条作何解释,其也并未证明回应,随即便挂断电话。

记者调查发现,此次涉诉中的宝鸡多家茶叶店主并非个案,根据天眼查信息显示,景德镇陶瓷协会目前有法律诉讼600余条,其中开庭公告6条,所涉及到诉讼纠纷的关键词是“商标侵权”,范围涉及全国多个省市地区。根据已公布的法律诉讼结果,记者看到,较多案件以原告与被告达成庭外和解、原告撤诉告终,也有一些被告被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原告景德镇陶瓷协会金额2000-3000区间不等。

律师:茶叶店提供供货凭证则不构成商标侵权,可以免责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双方诉争的陶瓷茶具标识“景德镇”图形商标“景德镇”既是注册商标,也是驰名商标,地理商标,其他人未经允许在同类产品使用类似商标误导公众,就有可能构成侵权。

所谓“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简单来说,“景德镇”商标是用来证明产地、质量和品质的。如果不是出自景德镇的陶瓷产品,就不能标“景德镇”字样。根据我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包括:(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如果茶叶店以“景德镇”之名售卖来自其他产地的陶瓷,则侵犯了商标专用权。

赵良善强调,即便被诉侵权茶具标识的“景德镇”与涉案商标“景德镇”字体、图案有差异,但是读音、含义均相同,其使用在陶瓷产品(茶具)上容易导致公众对产品的原产地等特定品质产生混淆误认,也构成近似商标,即构成商标侵权。

赵良善表示,如果茶叶店能够证明其售卖的“景德镇”陶瓷产品的合法来源,根据《商标法》规定,茶叶店不构成商标侵权,可以免责。相反,如果茶叶店无法提供正规供货凭证,无法证明其售卖的“景德镇”陶瓷产品的合法来源,则构成商标侵权,需承担停止销售以及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

华商报记者董晓明 编辑 汶威承

关键词: 景德镇陶瓷 商标侵权 注册商标 基本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