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连发“政策包”,助力消费复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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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消费14条”发放1.4亿元促消费大礼包
“青岛文旅12条”8000万元撬动消费增百亿
记者19日从市商务局获悉,《青岛市关于支持商贸流通行业促进居民消费的政策措施》(简称“青岛消费14条”)正式发布,将统筹各级财政资金1.4亿元,提振青岛消费、促进商贸流通业复苏发展。
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14条消费政策围绕汽车消费、电商平台、零售餐饮消费、农村消费等领域,多措并举打出政策“组合拳”,预计将带动全市消费增长150亿元以上。
据了解,“青岛消费14条”的具体举措为:加大消费券发放力度。上半年青岛市将新发放2000万元汽车消费券,支持消费者在青岛市内纳统企业购买乘用车。同时,鼓励各区(市)结合辖区实际,按照“亿惠青岛消费年”总体部署,按季度发放餐饮、零售、家电消费券。
着力培育引进电商平台。对一季度纳入监测统计实现网络零售额3000万元以上,且在全省排名前10位的企业,给予15万元奖励。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000万元网络零售额再给予最高2万元奖励。对一季度组织超过300家企业、举办3场以上直播电商促销活动且实物商品网络零售额增幅前3位的区(市),每区(市)给予100万元奖励。
扩大限额以上企业规模。统筹省级奖励资金,对2023年限额以上企业零售额增幅超过全市平均水平的区(市),根据贡献率分档给予奖励,排名前两位的各奖励150万元,三至五位的各奖励100万元。鼓励企业达限纳统。对生产企业、电商企业新注册零售独立法人公司并实现月度纳统的按规模给予奖励,最高奖励200万元,市、区两级财政资金1:1配套。
支持首店首发首秀首展。引导发展区域首店、行业首牌、品牌首秀和新品首发。鼓励各区(市)创新举办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大型新品发布及首秀、首展活动。鼓励各区(市)对符合条件企业在本地开设首店的装修、房租支出等给予补助。
开展“亿惠青岛消费年”系列活动。活动以“四季”为主题,以购物、餐饮、文化旅游、体育健身、养老服务、休闲农业、数字信息、青岛品牌八大板块为主要内容,全年累计开展600余场主题促销活动。多措并举推动餐饮消费回暖。围绕打造“国际海洋美食之都”,举办10场以上“青岛食材节”“国际美食嘉年华”等餐饮促销活动,挖掘我市特色地标食材,打响青岛地标食材、特色美食品牌。
日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财政局联合出台《青岛市关于大力提振文化和旅游消费的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文旅消费政策措施》),提出十二条促进文旅消费的政策措施。其中,青岛市市本级投入3100万元,区(市)配套约5000万元,预计拉动全市消费增长100亿元以上。
青岛本次出台的政策措施涵盖面广,优惠和支持力度大,旨在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山东消费提振年”决策部署,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提振消费信心、稳定消费预期,实施旅游品质提升攻坚,推动文旅消费全面复苏。
十二条提振文旅消费的政策措施包括:集中发放文旅惠民消费券、实施景区门票减免行动、开展文旅主题系列活动、引导扩大文化消费、实施景区品质提升工程、撬动国内旅游市场强劲复苏、加快启动入境旅游、促进乡村旅游快速回暖、开展文旅行业“助企暖企”行动、实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计划、打造邮轮产业创新发展先行区、实施海洋旅游突破行动。
《文旅消费政策措施》提出了一系列实打实的惠民消费措施,包括鼓励各区(市)上半年集中推出200场以上文旅惠民消费主题活动,市级财政安排600万元,带动各区(市)发放3000万元以上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券;自1月21日起至3月31日,全市12家国有A级旅游景区免首道门票;全市105家博物馆免费向市民、游客开放等。青岛还专门安排资金,从丰富文旅产品供给角度,对博物馆利用馆藏资源开发文创产品、提升青岛文艺演出整体水平、智慧旅游样板景区等予以支持。
《文旅消费政策措施》的一大亮点是结合青岛文旅特色资源,提出了对邮轮产业和海洋旅游的支持措施,青岛将出台支持邮轮的扶持政策,建设邮轮产业创新发展先行区,打造国际一流的邮轮旅游特色目的地;丰富海上旅游业态,招引海上旅游引领性大项目,打造滨海旅游示范标杆。
作为提振文旅消费的重要举措,新春佳节将至,市文化和旅游局联合旅游景区、星级酒店、文艺表演和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等文旅行业系统,举办青岛市2023年一季度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促进活动,今天起,消费者可通过微信搜索“‘云游青岛’智慧文旅平台”小程序领取文旅惠民消费券。此外,四大主题活动将为城乡居民送上满满新春消费福利,激发春节文旅消费活力。(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王伟 马晓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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