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浙江省遂昌县消保委接到消费者孟某投诉,称其在遂昌县中央首府附流动货车上购买的榴莲存在短斤缺两现象。其所购榴莲单价为26元/斤,电子秤计量称重为7.54斤,共计支付196元。孟某拒绝了商家代为剥壳的建议,回家自行称重发现只有5.8斤,重量差30%,差价为45元。遂昌县消保委接到投诉后,立即将案件线索移交给了遂昌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

遂昌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线索进行了现场核查,发现摊贩张某、杨某销售榴莲时使用的电子计价秤设有作弊功能。作弊功能以2kg砝码为例,该电子计价秤按“M1”键显示为2.4kg,按“M2”键显示为2.2kg,按“M3” 键显示为2.8kg,按“M4”键显示为2.6kg,按“防抖” 键显示为3.2kg,按“计数”键显示为3.6kg,按“找钱” 键显示为2.0kg,作弊范围为10%~60%。

依据《浙江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遂昌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处以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没收了作弊器具及违法所得。

对此,遂昌县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物时可用以下方法避开“作弊秤”:

一是要求商家在称商品前按一下开关,“重启”电子秤,确定数值清零后再进行计量。

二是一般市场内会有公秤,消费者可以使用市场上的公秤进行复称对照。如在夜市等路边流动摊位,特别是购买榴莲等需剥壳的较重水果,可借用附其他摊位电子秤测试。

三是市场上的计量器具都是需要经过官方校准检定的,消费者可以看看秤上是否贴有检定标识。

四是消费者在购物过程中如发现商家存在不诚信行为,可及时拨打12345进行投诉举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记者施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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