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福建省药监局发布的2021年第4期省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通告显示,8批次药品抽检不合格。具体如下。
闽清县梅城华康医药商店销售的标示生产企业山西津华晖星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奥美拉唑肠溶胶囊(批号 20201208 规格 20mg),溶出度、耐酸力不符合规定。
莆田盛兴医院销售的标示生产企业安徽敬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中药饮片五味子(批号 201101),水分不符合规定。
厦门市德丰堂药业有限公司沧虹路分店销售的标示生产企业安徽健怡堂中药饮片莲子有限公司(批号 210601产地:福建三明),性状不符合规定。
漳州市御大夫医药有限公司漳州华欣分店销售的标示生产企业广西南珠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中药成方制剂风热感冒颗粒(批号 20201201 规格 每袋装10g),装量差异不符合规定。
漳州市御大夫医药有限公司漳州华欣分店销售的标示生产企业江西远东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复方鲜竹沥液(批号 B201255 规格 每瓶装10毫升),含量测定不符合规定。
厦门思明闽都医院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生产企业山东圣鲁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盐酸利多卡因注射液(批号 2101021 规格 5ml:0.1g),渗透压摩尔浓度不符合规定。
泉州兴贤医院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生产企业郑州卓峰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维生素C注射液(批号 2102232A4 规格 2ml:0.5g),可见异物不符合规定。
上杭县医院销售的标示生产企业江西樟树天齐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中药饮片醋香附(批号 2006003)。外观不符合规定。
对上述抽检结果不符合规定的药品及相关企业(单位),福建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已依法组织开展核查处置,对涉嫌违法企业依法立案查处。(记者张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