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福建省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2021年第45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此次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涉及餐饮食品等21大类食品,共抽检546批次,其中合格540批次,不合格6批次,不合格率为1.1%。

不合格产品分别是:深圳沃尔玛百货零售有限公司福州山姆会员商店售卖,深圳市瑞利来实业有限公司龙岗食品厂生产的有机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KOH)项目抽检不合格,标准规定值≤3mg/g,实测值3.73mg/g;福州市台江区国惠大酒楼售卖,福建莆田威利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老鸡,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项目抽检不合格,标准规定不得检出;福建省福州旅游职业中专学校(食堂)的复用不锈钢碗、业学校(第一食堂)的复用密胺筷子,均是大肠菌群项目抽检不合格,标准规定不得检出;福建新华都综合百货有限公司永泰泰盛店售卖的芹菜,毒死蜱项目抽检不合格,标准规定值≤0.05mg/kg,实测值0.081mg/kg;福建新华都综合百货有限公司福州金山大景城分店售卖的活泥鳅,恩诺沙星项目抽检不合格,标准规定值≤100μg/kg,实测值151μg/kg。

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记者张文章)

关键词: 食品不合格 不合格产品 有机黑芝麻 五氯酚酸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