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检查儿童化妆品市场规范情况。

市市场监管局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自4月起开展“点题整治”儿童化妆品非法添加问题的整治工作,严厉打击无证生产化妆品、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守护儿童用妆安全。整治工作将持续至9月。

国家药监局将“强化儿童安全用妆‘护苗’专项行动”列为重点实施“药品监管惠企利民十大项目”之一,省市两级纪委将“整治儿童化妆品非法添加问题,守护儿童用妆安全”列入“点题整治”重点内容之一。

建立完善动态监管档案 构建立体监测网络

本次整治的第一步是摸清“底数”。市市场监管局建立完善儿童化妆品经营企业动态监管档案384家。其中,93家为母婴用品专卖店、商场、超市、儿童洗护(洗浴)中心等较大规模经营使用单位;备案普通儿童化妆品645个。

市市场监管局构建了多层级的立体监测网络,包括依托厦门市局网监台,及时自动捕捉新增网站、网店和交易台;购买第三方网络搜索监测服务;指定专人接收国家、省药监局网络交易监测信息;通过宣传微信公众号、12345投诉热线等方便快捷的渠道,积极发动社会监督、鼓励群众举报;专项行动以来,共核查儿童化妆品疑似信息159条,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立案1起。

开展现场检查351家次 备案后检查28个品种

市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开展监督检查,实现线上线下齐覆盖。

数据显示,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化妆品备案后监督检查19957个品种。其中,儿童化妆品28个,重点审核产品配方、检验报告、标签等是否符合法规要求;现场检查儿童化妆品经营企业351家次,对进货查验台账不完整、采购票证不全的26家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开展儿童化妆品监督抽检26批次,已检验完成的全部合格。

对违法行为绝不姑息。今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针对无证生产、销售过期和无中文标签的化妆品等违法行为已立案17起,涉及儿童化妆品的有5起。其中,一起涉嫌无证生产儿童化妆品的案件货值金额超70万元,被列入省药监局督办案件,起到了良好的震慑效果。

市市场监管局表示,将持续加大儿童化妆品监管,组织开展化妆品集中交易市场突击检查和备案后监督检查等,对发现涉及儿童化妆品的严重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厉处罚。

小知识

儿童化妆品

■儿童化妆品定义:指供年龄在12岁以下(含12岁)儿童使用的化妆品。

■儿童化妆品警示语:应在产品标签(含产品说明书)中标注“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等警示用语。

■化妆品生产企业资质和产品备案情况查询方法:手机下载安装“化妆品监管”App,输入产品或企业名称即可查询;登录国家药监局网站,进入数据查询栏目,在化妆品子目录里查询相应数据(http://app1.nmpa.gov.cn/data_nmpa/face3/dir.html?type=hzp)。

■投诉举报渠道:12315

■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医院:全市目前有9家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医院,分别为第一医院、中山医院、第二医院、第三医院、第五医院、中医院、第一医院思明分院、厦门大学医院、湖里区妇幼保健院。

■如何区别妆字号和消字号产品:重点看产品包装上标注的内容,“妆字号”指经药品监管部门批准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号和化妆品备案号、批准文号,可登录国家药监局网站查询;“消字号”是经卫健部门批准的消毒用品生产许可证号。消毒用品没有备案或批准文号。(记者 高金环 通讯员 陈颖)

关键词: 市场监管局 儿童化妆品 监管力度 监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