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曼照明”)首发申请获证监会通过,其距离A股又近了一大步。罗曼照明对于上市是渴求的,此次IPO募资金额中,超过八成都用来补充流动资金和银行还款,足见其现金流状况堪忧,而这与其应收账款不断走高脱不了干系。

超八成募资“补血”

公开资料显示,罗曼照明是国内城市景观照明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其主营业务是景观照明整体规划和深化设计、景观照明工程的施工以及远程集控管理等景观照明其他服务。

早在2018年12月,罗曼照明就向证监会递交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2019年5月,罗曼照明获得了证监会首发反馈意见,并且预披露了更新的招股说明书。按照原定计划,罗曼照明本应该在今年3月26日首发上会,但鉴于其尚有相关事项需要进一步核查,所以被取消了申报文件的审核,其IPO征程折戟。直到最近,罗曼照明才上会并成功过会。

根据罗曼照明招股说明书内容显示,本次IPO其拟在A股发行不超过 2167.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拟募集资金58400.00万元,将用于城市照明运营维护平台及数据分析中心、研发及设计展示中心、补充照明工程业务营运资金、营销服务及网络建设、偿还银行贷款等项目,由海通证券担任主承销商。

招股书数据显示,2016—2018年,罗曼照明的营业收入依次为19497.94万元、34627.3万元、61167.36万元,对应的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3353.71万元、8511.38万元、12045.78万元。同期内,景观照明工程业务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84.8%、89.17%和93.73%,是其最主要的收入来源。另据罗曼照明在新三板发布的2019年年报显示,2019年其实现营业收入6.93亿元,同比增长13.30%;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5亿元,同比增长20.57%。相比之下,2019年的营收增速和净利润增速都呈现放缓趋势。

根据罗曼照明2017年营业收入为基础测算,2018—2020年,其营运资金净需求为1.27亿元、1.34亿元、1.88亿元,三年营运资金缺口为4.49亿元。因此,在此次总计58400.00万元的募资金额中,47900.00万元都用来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占比超过八成,现金流吃紧的困境一目了然。

应收账款占总资产一半

罗曼照明的主要客户来自政府部门或其所属的基础设施投资建设主体,而且集中度相对较高。招股书数据显示,2016—2018年,罗曼照明对前五名客户合计实现的收入分别为8483.48万元、4466.11万元和48597.08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43.51%、70.65%和79.46%。但是大客户方面的回款情况却并不乐观。

报告期内,罗曼照明应收账款余额为1.07亿元、2.93亿元、5.25亿元,分别占当年营业收入的54.87%、84.68%、85.78%,占比呈现逐年增长态势。罗曼股份2016 年末、2017 年末及 2018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8570.87万元、25320.85万元和 43931.18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0.36%、51.21% 和 51.63%。这表明,截至2018年期末,罗曼照明积压在客户方的货款已经超过了总资产的一半。

更关键的是,报告期内,罗曼照明应收账款的周转率从2.14下降至1.48,流动比率由2.12倍下降至1.92倍,资产负债率则从44.09%上升到52.31%,这表明公司的偿债压力较大,还是缺钱。

但从营收和净利润的数据来看,从2015年到2018年,罗曼照明两项指标都逐年增长,但是同期内,其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分别为401.45万元、-480.47万元、-4864.09万元和6483.64万元。这种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远远低于净利润的情况不仅说明其净利润质量不高,也从侧面反映出其资金状况不佳。

为了缓解资金压力,罗曼照明已经在今年1月21日发布出售资产公告。为盘活资产,罗曼股份将公司对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政府的债权转让给鄂尔多斯市鸿泰园林绿化有限责任公司,债权的转让对价为人民币1596万元。

涉嫌隐瞒安全事故

罗曼照明主要负责大型项目工程的照明工作,所以安全问题是重中之重,其也在招股书强调,“一直重视安全工程工作”。

不过,根据裁判文书网2016年10月29日公布的范世勤与上海尚九一滴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峰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显示,被告罗曼照明合同签订后未重视安全责任,又转包给峰龙建筑公司,并对峰龙建筑公司具体施工人员选用疏于管理;被告峰龙建筑公司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未注意安全隐患;被告晨旺保洁对施工现场情况未充分了解,未为劳务人员提供适当的安全保护措施相关。

判决书内容显示,“根据上述四被告的过错,结合本案实际情况,本院酌定被告一滴水餐饮公司、罗曼照明公司、峰龙建筑公司、晨旺保洁公司分别按20%、20%、30%、30%的比例对原告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对此安全事件,罗曼照明并未在招股书中披露,其解释称:“一滴水的项目施工是发生在2014年10月,系报告期之前的项目,公司没有披露义务。上海市杨浦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3月20日出具证明:自 2016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9 年 3 月 20 日,在本区域内无生产安全事故上报记录,也没有受到过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此外,其再次强调,罗曼股份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章制度,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也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行政机关处罚的情况。

然而,天眼查信息显示,2017年3月3日罗曼股份因违反税收管理被西宁市城中区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科(办税服务厅)做出处罚决定,处罚事由为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的境内机构或个人逾期或未报告有关事项。此事件发生时间属于招股书报告期内,但在招股书中也没有披露有关此事项的详细信息。

新金融记者就现金流、应收账款、安全事故等问题采访罗曼照明官方,截至发稿,未收到回复。

关键词: 罗曼照明现金流 上市“补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