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提供个人支付账户的收款二维码,每天就可以获得200元的“兼职”报酬?当心,这是罪犯的陷阱!近日,广州海珠警方打掉一个以招聘兼职为幌子,利用个人收款二维码为电信网络诈骗“洗钱”的团伙,团伙成员中很多都是年轻人,甚至是在校学生。(11月21日《广州日报》)
如今,用扫二维码替代传统的收款方式,已成了公众不可或缺的首选。二维码收款的便捷功能,让一些不法之徒嗅到了其中的“洗钱”商机。不少骗子以给付一定报酬的许诺,打着招聘网络平台“兼职者”的幌子,诱使他人出租个人二维码,然后在出租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出租者二维码中的支付账户提供给被诈骗事主扫码转账,帮助自己完成“洗钱”。对此,二维码出租者必须擦亮眼睛,否则就可能让自己成为“洗钱”的帮凶,而被追究法律责任。
个人出租的二维码沦为骗子的“洗钱”工具,虽然直接缘于骗子的演技太出色而让出租者不明就里,但最关键的恐怕还是监管乏力。当前,我国对二维码的监管基本还是一片空白,生成的二维码既没有办法溯源,也没有管理机构提供认证。由于二维码是一种用肉眼无法识别的信息技术,出租者一般很难对出租后的二维码是否用于正当方面进行准确判断,当出租者不能准确判定二维码出租后的正当用途时,不让二维码沦为骗子的“洗钱”工具,唯有监管发力才是上策。
良法乃善治之前提,对二维码的有效监管,首先有赖于完善的监管办法。针对当前二维码没有监管规范的实际情况,相关职能部门应秉承法治思维,借鉴《商品条码管理办法》,及时出台二维码监管办法,让二维码的使用和监管有章可循。
同时也应看到,骗子之所以敢于肆无忌惮地把租来的二维码用于“洗钱”,缘于目前的二维码信息不能追溯源头,客观上其没有了“可能被逮个现形”的后顾之忧。对此,应切实建立二维码基础信息系统,把所有二维码数据统一存放在中心数据库,以此形成完善的责任追溯机制和预警系统。如此才能顺藤摸瓜揪住骗子的“狐狸尾巴”,倒逼其在无所遁形的监管威慑下打消歪念。
此外,扎紧发布审核的篱笆,也是不让出租后的二维码沦为“洗钱”工具的必然要求。骗子利用租来的二维码实施“洗钱”的行为之所以能轻易得逞,在一定程度上应归咎于二维码的发布审核把关不严,以及由此所导致的二维码使用没有必要约束。相关职能部门应以守土有责的担当,尽快建立起二维码强制备案制度,确保二维码的使用不游离于监管的门槛外。做到这一步,监管才能真正实至名归地长出“钢牙利齿”,迫使那些利用租来的二维码实施“洗钱”行为的骗子,面对“道高一丈”的监管不敢越雷池。
当然,二维码出租者时刻绷紧风险意识防线,也是防止二维码沦为“洗钱”工具的有效选项。出租二维码虽然能挣得一定报酬,但“福兮祸所伏”,出租者应认识到租借者背后不可告人的目的。特别是面对骗子“出租二维码可轻松挣钱”的许诺,更应保持“天上不会掉馅饼”的警惕。出租者只有保持高度警觉,骗子利用租借的二维码实施“洗钱”的企图才不会得逞。须知,“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始终是防范诈骗伎俩的有效手段之一。(张智全)
关键词: 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