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我在公交公司工作了12年多,公司拖欠我工资和养老保险。”6月8日,延安市民房女士向华商报-二三里资讯反映,称她所在的公司欠缴养老保险,申请劳动仲裁结果出来依然难解决。
“2010年6月,我入职延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以下简称“公交总公司”),从事驾驶员工作一职。工作了12年之久,公交总公司存在拖欠工资的情况,并且养老金也不能按时缴纳,无奈之下我向延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希望公交公司补缴养老保险金,给予我经济赔偿。”房女士说,裁决书结果今年4月21日下来。但是,截至目前,公司依然未给予自己经济补偿金和补缴养老保险金。
同时,房女士向记者发来两份《延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书》,其中一份延劳人仲案字(2022)第532-1号裁决书中,裁决结果为,延安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退还房女士押金10000元,退还工作服费用1000元,并且向房女士支付28325元经济补偿金。驳回其他仲裁申请,上列总计39325元公交公司需收到此份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一次性支付给房女士。
另外一份延劳人仲案字(2022)第532-2号裁决书中,裁决结果为延安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补缴职工房女士工作期间(2011年1月至2019年12月、2021年1月至2022年9月)的养老保险费,其缴纳标准、比例均以保险经办机构计算核定数据为准,其中产生利息由公交公司承担,本裁决为终局裁决。
房女士说,“现在两份裁决书15日已过都已生效。但是经济赔偿金他们依然没有向我支付,养老保险也没有给我补缴。尤其是养老我等不起呀!”
▲延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针对此事,6月8日,记者来到延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人力资源部的一工作人员称:“并非有意推迟,由于公司资金紧张,正在走程序,会将款项尽快打给房女士。”
就此事最新进展,华商报二三里资讯将持续关注。
华商报记者 唐保虎 编辑 何彩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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