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聚焦到2025年市场主体超过550万户预期发展数量,形成量质双升发展新格局,日前,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若干举措》,着力构建全省市场监管部门“23N1”工作支撑体系。

——统筹数量和质量,组织开展两项行动。


(资料图)

开展个体工商户培育三年专项行动。实现总量多起来,2023年,全省新登记个体工商户50万户左右;到2025年,全省累计新登记个体工商户150万户左右。实现个体活起来,到2025年,全省个体工商户总体活跃度力争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实现特色树起来,培育扶持一批具有辽宁特色的“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

开展“提质强企”三年专项行动。加强企业产品质量技术帮扶,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推动企业扩大出口和内销。2023年,服务企业1500户以上;到2025年,全省累计服务企业4500户以上。

——统筹活力和秩序,着力优化发展环境。

优化市场准入环境。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降低市场主体准营成本。深化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使用,将整体开办时间压缩在0.5个工作日内。2023年,上线运行全程电子化登记手机APP系统,实现登记注册“掌上办”。开展“清风辽宁政务窗口”创建三年行动,构建“办事不找关系,用权不图好处”的亲清政商关系。

优化监管服务环境。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坚决避免随意检查、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完善企业信用修复机制,支持企业重塑信用。落实包容审慎监管各项制度措施,符合“包容免罚”情形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2023年,全省部门联合检查任务占计划任务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到2025年,联合检查抽查任务占比达到40%。

维护公平竞争环境。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开展“净源”行动,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类政策措施,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整治,确保市场主体平等参与市场竞争。

——统筹纾困和培育,着力厚植发展基础。

发挥标准示范作用。开展标准化试点建设,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示范性强的标准化试点项目,带动提升行业企业整体标准化水平。2023年,新增标准化试点项目15个,主导或参与国家标准80项、省地方标准120项;到2025年,新增标准化试点项目达到35个,新增主导或参与国家标准240项、省地方标准360项。

提升质量管理水平。综合运用标准、计量、检验检测、认证认可、质量管理等要素资源,为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一揽子的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解决质量管理痛点问题。2023年,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站点达到55个以上;到2025年,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站点达到70个以上。

提升计量服务水平。组织开展“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活动,落实计量惠企政策,提供计量技术服务,提升企业计量水平。2023年,服务企业400户以上;到2025年,累计服务企业1200户以上。

完善质量管理体系。组织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举办中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帮扶培训,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帮扶试点,树立中小微企业质量认证典型。2023年,服务企业300户以上;到2025年,累计服务企业1000户左右。

提升检验检测服务水平。建设综合性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技术咨询和技术培训等专业化一站式服务。2023年,辽宁省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一期上线运行;2025年,全面建成、完备功能。

支持广告企业加快发展。指导广告产业园区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供孵化、技术支持、场地使用、专业培训、信息交流等服务,推广《广告经营单位业务管理规范》,促进广告产业健康发展。到2025年,广告产业实力显著增强,发展环境更加优化,国家广告产业园增至2家,省级广告产业园至少新增1家。

推动食品企业健康发展。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单位(店、街)创建活动,选树培育示范企业。支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注册品种加快落地投产,支持相关产业种植企业申办保健食品备案品种,增加产品附加值。2023年,制定发布我省预制菜生产许可审查规范。2023年,新增创建食品安全放心店、街分别达到219个、4个;到2025年,累计新增创建食品安全放心店、街分别达到664个、15个。2023年,农村地区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达到50%;到2025年,达到85%以上。

——统筹当前和长远,构建完善服务体系。

构建个体工商户服务体系。设置公开全省市场监管系统“百部”咨询服务电话,依托基层市场监管所建立“个体工商户服务站”,畅通问题沟通渠道。依托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建立部门联动工作机制,解决“急难愁盼”问题。按年度组织开展“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集中进行政策宣传、走访调研、困难帮扶。充分发挥辽宁小微企业名录系统作用,建立“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专栏,助力个体工商户提升市场活跃度。2023年,至少建立500个“个体工商户服务站”,向社会公示我省首批“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名录;到2025年,建立“个体工商户服务站”800个以上,向社会动态公示我省“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名录。

畅通市场主体融资渠道。发挥市场监管部门大数据和职能优势,深化与金融机构合作,打造“百亿送贷”平台升级版,开展“千亿送贷助力三年行动”活动。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结合“一县一园、一镇一业、一村一品”等情况,精准开展“送贷进园区”“送贷帮创业”“送贷到产业”等主题送贷活动,促进金融机构与市场主体有效对接。2023年,力争为3万户以上市场主体投放贷款300亿元左右;到2025年,力争累计为10万户以上市场主体投放贷款千亿左右。

加强“点对点”的帮扶。坚持和完善全省市场监管部门领导干部定点联系“小个专”党组织制度,结合“领导干部进园区进企业、服务振兴新突破”专项行动,帮助解决党建工作和经营发展中的问题和困难。2023年,定点联系“小个专”党组织800个左右;到2025年,累计联系“小个专”党组织2000个左右。

开展市场主体监测分析。按年度开展企业活跃度分析,为宏观决策提供支撑。跟踪个体工商户经营形势变化进行定点监测,为制定各项促进发展政策措施提供依据。2023年,各市选择1县及1区,对个体工商户经营状况、从业人员、融资、享受扶持政策、面临困难问题、政策期盼等进行监测,探索开展个体工商户发展情况监测数据分析和全省个体工商户活跃度分析。2024年、2025年,持续开展定点跟踪监测。

(华商报记者 赵增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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