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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不能帮我要一下工资,公司现在不接我电话。”2月22日,延安孙先生向华商报-二三里资讯反映,自己在延安方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离职后,还有3157.8元工资没给他支付,请求媒体报道帮助自己讨薪。
孙先生称,去年在网络上看到延安方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招聘信息,通过应聘后担任司机一职,“去年10月份入职,工资就发了10月份和11月份的, 我12月、1月都没发,所以2月份我只能申请离职。”2月6日签订了工资及其他费用确认证明之后,公司支付2756.89元工资,还欠3157.8元。
记者在孙先生提供的工资及其他费用确认证明中看到,截止2023年2月5日止,原公司所欠以上员工所有工资(包含加班费、奖金、其他劳务报酬、福利、费用报销、津贴等),合计5914.68元 。本次支付2756.89元,剩余3157.8元。除此之外,公司不在欠本员工任何费用。该证明中有孙先生本人所按手印及签名,但未见盖有延安方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公章。
针对此事,记者致电延安方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了解情况,负责人井经理表示:自己目前新冠阳性在家静养中,嗓子说话有困难,没办法接听孙先生电话,他是2月6日离职的,剩余工资下月15日会正常发放。
对于井经理的解释,孙先生对记者说,“公司以前一直拖欠工资,离职后我担心余下的工资不给我了,所以给井经理打了五六个电话,她即使嗓子不舒服也应该消息回复我一下。“
华商报记者 唐保虎 编辑 马娜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