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杨凌男子赵某某没有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却硬要进入医院,受阻后殴打值班护士。目前,该男子被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500元。
【资料图】
据了解,12月13日15时许,杨凌示范区公安局杨陵分局杨陵派出所接杨凌示范区医院工作人员报警称:有人不按防疫规定进出医院还殴打自己。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赶往现场。经了解,赵某某(男,60岁,杨凌人)要进入示范区医院就诊,在医院入口处,未按规定持有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硬要进入医院,该院门口防疫岗24岁护士邓某某对其进行解释和劝导,但赵某某拒不接受邓某某意见,并辱骂、殴打邓某某,致使邓某某脸部受伤,随后,杨陵公安分局杨陵派出所民警将二人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经询问,赵某某对殴打医护人员邓某某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经杨陵公安分局研究决定,依法对赵某某予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
14日,杨凌示范区医院工作人员表示,预检分诊是守护全院患者和群众健康的堡垒,对入院人员的每一次严格检查都是对院内人员的健康安全负责。这群90、00后的小姑娘们,在酷暑、寒风中守护着健康的大门,请大家就诊时遵守相关规定,对医务人员多一些理解和支持。
12月11日示范区医院发布最新就医告知:
1.门诊就诊患者(含陪人)扫陕西一码通场所码、测温、询问流行病学史、佩戴口罩、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后进入门诊就诊。
2.就诊期间请配合工作人员在候诊区等候叫号就诊,严格落实全程佩戴口罩、隔位就坐、落实“一人一诊室”等疫情防控措施。
3.急危重症患者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的,直接进入急诊诊疗区域;无48小时核酸检测结果的,在急诊缓冲接诊,同时查抗原和核酸。
4.出现发热(体温≥37.3℃)、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患者,可自行前往发热门诊就诊,就诊过程中尽量乘坐私家车,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点对点直达发热门诊,并做好个人防护,最大限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5.我院发热门诊、儿科门诊、急诊科24小时接诊。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您自觉遵守医院相关疫情防控规定,我们将根据中、省及示范区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及时调整就诊流程。感谢您对杨凌示范区医院的信任和支持,我们将竭诚为您的健康保驾护航,祝您早日康复!
华商报记者 杨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