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想起在大连市春柳胃肠医院做胃肠镜的经历,马女士至今仍然觉得迷糊。本打算花几百元做个胃肠镜 ,最后怎么就花了1.6万呢?
12月1日市民马女士联系到二三里资讯反映称,她和她爱人之前在网上看到大连市春柳胃肠医院的广告信息,说在这里做胃肠镜,既便宜效果又好。想到自己已经四十多岁,是该检查一下肠道,而且广告上说只需要几百元费用,于是马女士就预约了全麻胃肠镜。
“确实,胃肠镜只需要几百元,可是没想到后面还跟着手术费用。我和我老公两个人,一共花了1.6万才离开。”马女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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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马女士介绍,11月17日上午,她和爱人来到春柳胃肠院后,医生就对她们说,说如果检查中发现问题 ,就需要手术治疗。马女士表示,她只是来做检查的,就算有问题,也不要在这里立即进行手术。而是要到大医院再看看。但等马女士检查完后,没等马女士从检查室出来,医生就找到在外面等候的马女士爱人,说检查中发现息肉,如果不及时手术,可能会发展成恶性。当时医生只说需要3000元左右的手术费,于是马女士爱人就同意了。可是没过多久,医生又找到马女士爱人,说肠道也发现息肉,还需要 3000多元手术费用。马女士爱人又同意了。等马女士手术出来后,她爱人又进去做检查。同样的情况又发生在马女士身上。
“我当时还处于麻醉未完全恢复的状态,他们说得什么,都没有多少印象。总之是迷迷糊糊就同意了。 又给我老公花了6000多手术费。最后离开医院时,又拿了不少药,又是几千块。这前前后后就花了1.6万多。”马女士说。
回到家后,马女士想到自己竟然稀里糊涂就花了一万六,感到非常不可思议。而且自己以前肠胃都挺好的,没什么毛病。这本想图便宜做个胃肠镜,咋就成了做手术呢?
马女士越想越不对劲,就把这事告诉了好友李女士。李女士决定,她也要去这个医院做个胃肠镜,但坚决不做任何手术。
“我朋友也去做胃肠镜了,同样的情况又发生了。春柳医院也要给她做手术。她说没钱,要考虑考虑。 哪知道医院竟然给她打上折了。要给她打八折,还能抹零。我就没听说过还有治病能打折的,我觉得这医院更有问题了。”马女士说。
马女士表示,且不说自己有没有必要做这个手术,但就这个价格里的水分,她就不能接受。于是她再次来到医院,要求医院退还治疗费用。
“医院同意给我退6000多,但我没接受,我要医院全退。”马女士说。
12月2日,二三里资讯联系到该医院,一位工作人听到是关于马女士的事后,说此事已经全权委托给律师 了,院方不再出面处理此事,所以不做任何回复。随后,该医院律师来电话称,给马女士朋友的优惠, 是给困难患者的补贴,而不是打折。另外,医院尚未最终批准这个补贴请求。
目前马女士与医院仍在僵持中。马女士能否如愿讨回治疗费用,该医院在向患者推荐手术时又是否存在不规范,二三里资讯将继续关注。
律师建议
北京市京师(大连)律师事务所王迪律师表示,近年来随着民营医疗快速发展,民营医院医疗在收费规范性、发布医疗广告、误导消费等方面的举报投诉也有所增加。经查询:
1、大连春柳胃肠医院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内科(呼吸内科专业、心血管内科专业、消化内科专业、内分泌专业、肾病学专业、神经内科专业);外科(普通外科专业、妇科专业、计划生育专业);医学影像科(X线、超声诊断专业);眼科;耳鼻口科;中医科(针灸科专业、推拿科专业);康复医学专业;儿科;健康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二十三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者未经备案,不得开展诊疗活动。
第二十五条 医疗机构必须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诊疗时间和收费标准悬挂于明显处所。
2、依据《关于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辽宁省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行为规范》,非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非公立医疗机构应执行医疗服务、药品及一次性卫生材料价格公示制度。如医疗机构存在违规乱收费等情况,马女士可拨打12358价格投诉电话予以投诉举报。
3、依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规定,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应当在发布前就医疗广告申请审查。广告内容中也不得包含保证治愈或者隐含保证治愈、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诊疗效果的内容。如医疗机构违反规定发布医疗广告,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根据情况有权给予限期改正、警告、停业整顿、吊销有关诊疗科目等处罚。
4、如马女士认为医疗机构存在不正当宣传导致其权益损害的,马女士可向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进行投诉。如投诉仍不能解决的,马女士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进行维权。
随着《2022年度辽宁省民营医院专项巡查行动实施工作方案》的颁布,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自2022年4月起对省内各级各类民营医院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巡查行动,这也意味着我国不断加大违法违规医疗行为的处罚力度。
(华商报记者 赵增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