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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启动城市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区、县(市)及经济技术开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据市气象部门预报,7月17日22时至18日0时于洪、铁西、和平、沈河、浑南平均降水量20~30毫米,个别街道可能达到40毫米;皇姑、大东、新民平均降水量10~20毫米,个别街道可能达到30毫米;其他地区分散性阵雨或雷阵雨,平均降水量5~10毫米,个别乡镇或街道可能达到20毫米。经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会商研判,按照《沈阳市城市防汛应急预案》有关规定,为确保城市生产和市民生活的正常进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于7月17日22时20分启动城市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编辑 罗棋)

关键词: 应急响应 可能达到 平均降水量 经济技术开发区 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