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时销售人员和施工方告知我可以在新房做隔层,交房时却被物业要求需先拆除隔层才能入住,至今此事还未解决。”商南县古城佳府小区业主江先生说。对此,商南县住建局棚改办回应称,将组织开发商、施工方和业主共同协商处理。
买房时说好的可修隔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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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房时却要求拆除导致不能入住
7月14日,江先生向华商报-二三里资讯反映称,他在2017年购买了商南县古城佳府小区6号楼一楼的房子,买房时开发商——商南县城投公司销售人员和该小区的施工方——湖北三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口头表示可在新房修隔层。
“因为屋内高达5-6米,所以在不影响大梁和承重墙的前提下,由施工方负责修建隔层做成了复式楼,修建费用由我直接支付给施工方。”江先生说,“2021年交房时,我给物业交清了相关费用,开始对房屋装修,却遭到了物业的阻拦。”
江先生告诉记者,商洛市宏远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现在不交钥匙,要求他拆除屋内的隔层后才能正常入住。江先生称,他多次找物业、开发商及相关部门反映未果。
“我现在有两个要求,一是要求开发商通知物业给我交钥匙入住,因为当初是开发商同意修建隔层的;其次是要求施工方拆除隔层,因为施工方当初也说可以修建隔层且修建费是交给了施工方。”江先生说。
开发商:未向业主说过可修隔层
棚改办:将对三方进行协调督促处理
7月15日,记者联系到商南县宏远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江先生的房屋改变了原结构,所以入住前需先拆除隔层,物业才能交钥匙及办理其他手续,至于江先生所说的与开发商和施工方口头协商一事并不清楚。
随后记者又联系了古城佳府小区销售经理王女士,她称当初并未对江先生说可修建隔层一事,因为当时整个工程还未竣工;其次江先生修建隔层一事,是他自行找的施工队改变房屋构造,如果江先生不愿拆除则不能正常入住。
商南县城投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开发商已经督促当初为江先生修建隔层的施工队尽快与江先生沟通拆除隔层。工作人员表示,此事只能由业主与施工方协商,因为当初修建隔层时开发商并不清楚其具体过程,而且拆除也必须由业主或施工方来拆除。
记者尝试就江先生一事与施工方沟通,曾多方了解施工方单位及联系方式未果。
随后,记者又将此事反映至商南县住建局棚改办,棚改办朱主任告诉记者,业主所说的当初是开发商、施工方口头答应可修建隔层,没有任何的书面材料或录音证据,所以现在无法证明此事属业主私自行为或其他行为,因此棚改办接下来只能将开发商、施工方和业主叫到一起,进行沟通协调此事。
华商报记者 程娟 编辑 薛创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