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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全市货运企业交通安全源头监管,净化全市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7月15日上午,支队组织召开全市重点运输企业警示约谈会,支队党委书记、支队长汪红波,支队在家班子成员,支队车管所、秩序科、事故科、宣传科、直属大队负责人和全市部分重点运输企业负责人及驾驶员代表参加会议。会议由副支队长陈永军主持。

会上,支队车管所、事故科、秩序科、特勤大队、监管大队分别从各自分管领域通报了全市重点运输企业2022年上半年企业违法及事故情况;副支队长党格萍宣读了《加强重点货运车辆整治工作措施》;各运输企业代表分别进行表态发言。

最后,支队党委书记、支队长汪红波就进一步加强全市重点运输企业安全管理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各单位和各运输企业思想上高度重视,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各级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方针,树牢“安全是要求,安全是责任,安全是良知”理念,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防范较大以上交通事故发生;

二是紧盯薄弱环节,全面消除风险隐患。要求各运输企业以这次警示约谈会为警醒,迅速摸清企业内部底数,建立企业内部违章、事故多发车辆和驾驶员台账,开展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常抓企业内部安全管理,防止“带病”的人和有隐患的车上道路行驶;

三是坚持多措并举,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各级公安交警部门要狠抓源头监管,加大约谈提醒,依托科技手段、加强路面秩序管控,加大违法曝光,建立“黑名单”制度,充分发挥交安委作用,联合交通等部门开展惩戒,增强协同共治合力,净化道路交通秩序,预防交通事故发生,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四是注重宽严相济,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在严厉打击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同时,要实行人性化执法,对轻微交通违法以批评教育为主,及时解决货运企业和司机反映的问题和困难,保障全市货运物流通道畅通,助力社会经济发展。

华商报记者 董晓明 编辑 汶威承

关键词: 道路交通 安全管理 公安交警 支队党委 货运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