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泾阳县的王某某称,日前自己和堂弟在泾阳县公安局中张派出所被工作人员冯某打伤。冯某称,自己确实打了王某某和其堂弟,原因是对方辱骂自己,且影响派出所正常秩序。对于此事,泾阳县公安局督查人员表示,冯某不是正式民警或辅警,只是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事发的原因和经过正在调查中。
村民:报案时被打
6月8日,42岁的王某某戴着护腰,躺在泾阳县人民医院的病床上,他入院已经二十多天。据王某某讲述,5月15凌晨,他回家后打不开大门,1时26分,他拨打了110报警,中张派出所接警后让他等待一下,1时44分,他再次拨打110报警,中张派出所接警人员让他第二天去派出所反映情况。
对于为何打不开大门,王某某解释称,他和前妻离异,住宅是夫妻共同财产,虽经法院判决予以分割,但两人还住在同一个院子里。5月8日,他和前妻发生矛盾,中张派出所处理过。5月15日凌晨他回家打不开大门,因还属于矛盾纠纷,就报了警。
“5月15日上午11点多,我来到中张派出所,准备反映凌晨报警的情况,穿着警服的冯某嫌我凌晨报警,就打了我两拳,还用指头戳我的头。我被打后,联系村上的熟人让我堂弟王某过来。我堂弟来了之后,质问冯某为啥打人,冯某推我们出去,然后用辣椒水喷我们眼睛,还用警棍殴打我们二人,导致我们受伤。”王某某坚称,自己和堂弟在派出所期间没有过激、挑衅行为。
“事发当天,我和堂弟两人被送到泾阳县人民医院治疗。我的腰部受伤,我堂弟头部和肋骨受伤,目前堂弟已经出院,我还需要卧床休息。事发后三四天,中张派出所一位副所长和村上一位熟人来医院看望过我们,当时带着礼品,还放下2000元,说让我们先看病,其他事情等出院后再说。”王某某说。
诊断:腰椎骨折 建议卧床休息
8日上午,王某某的堂弟正好在泾阳县人民医院复查身体状况,他表示,5月15日他听说王某某在派出所有些事,就赶了过去,去了之后询问王某某被打的原因,结果惹恼了冯某,冯某先喷辣椒水,然后用警棍殴打了他们二人。
泾阳县人民医院的检查结果显示,王某某的入院诊断为:胸部闭合性损伤、腰椎骨折、左肘部浅表损伤。CT检查显示:腰3左侧横突、腰4双侧横突骨折。经医生会诊,给出的意见为:建议患者卧床休息2周,消肿、止痛,促进骨质愈合治疗。
王某某堂弟的诊断结果为:右侧肋骨骨折、头皮血肿。
王某某称,近期自己的亲属将他们被打的事也向纪委和泾阳县公安局进行了反映。目前事情如何处理还没有明确说法。
涉事者:王某某等人辱骂工作人员
6月8日下午,中张派出所的大门紧锁,想进入派出所,必须经过旁边安装着门禁的接待室。在接待室,记者说明来意后,一名工作人员称,自己就是冯某。
“人是我打的。王某某因为家庭矛盾,之前来过几次,我给他说,你的家庭问题,法院已经判决过了,你不要再来派出所闹。5月15日,他和他叫来的人,把车横在接待室门口,谩骂工作人员,我对他们警告三次,让他们走,他们不走,我动用了催泪瓦斯。正常群众来办事,我不可能打人家,那天他们不断辱骂工作人员,冲击派出所,我才打了他们。”冯某称,15日上午发生的冲突,与王某当天凌晨报警没有关系。冲突过程中,自己没有佩戴执法记录仪。但记者看到,派出所接待室内,有多个摄像头。
公安局:正在调查中
对于此事,中张派出所张所长表示,冯某日常负责派出所门口的登记工作,此事泾阳县公安局已经介入调查,派出所不便回应。
8日下午,泾阳县公安局负责督察工作的刘警官表示,上周,王某某的亲属来县公安局反映了此事,督察部门已经介入调查。涉事的冯某并非正式民警或者辅警,而是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目前,事件的起因和经过正在调查之中,如果冯某行为存在问题,将按照规章制度处理。
华商报记者 杨宁 编辑 武文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