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沈阳市民政局正式启动2021年度社会组织检查工作,依法对全市性社会组织开展年检,此次年检对象是2021年6月30日前经市民政局依法核准登记的社会组织,年检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10日。市民政局通过各项精心组织和安排部署,有效促进了本次社会组织年检工作顺利启动。

一是优化措施,推行包容审慎监管。为支持全市性社会组织有效应对疫情平稳健康运行,市民政局在今年的年检工作中,继续推行不见面年检,积极探索包容审慎监管。规定在提交年检材料前,对存在的违规事项已经自查自纠、主动先行整改的社会组织,年检时可以从轻或者免予处理;年检结论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以及年检过程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社会组织,按登记管理机关要求如期完成整改的,年检结论将予以重新确定。

二是加强沟通,敦促业务主管单位。市民政局印发了《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全市性社会团体2021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和《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全市性民办非企业单位2021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对2021年度社会组织年检范围、内容、程序、时限和要求作了详细规定。充分利用网站公告、工作群等渠道,通知应检社会组织依法按时参检,同时加强与业务主管单位的沟通联系,由其再次通知所主管的社会组织,切实增强年检宣传效果,营造了浓厚的年检工作氛围。

三是提升服务,积极指导社会组织。在认真总结以往社会组织网上年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完成了新版网上年检系统的开发建设,于今年年检前正式启用。为更好的指导社会组织完成填报,方便社会组织网上办理年检,市民政局制作了《年检申报操作手册》和年检操作指导微视频,各社会组织在填报年检信息材料时按照指南或操作视频依次操作即可完成。同时市民政局安排10名工作人员,通过社会组织QQ群、微信群和专线电话,在年检期间进行咨询答疑,耐心细致的帮助社会组织顺利参加年检。

(二三里编辑 马静)

关键词: 社会组织 市民政局 关于开展 年度检查 审慎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