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百合花城小区的同女士向华商报-二三里资讯反映称,她放在地下室的电脑被盗了,要求物业查看监控,但结果被告知小区内并没有安装监控,让她觉得不安的是,小区内发生过不少地下室被盗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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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室频繁被盗 监控未安装没法查

4月26日,记者来到百合花城小区了解情况。同女士住在37号楼,“1月30日我家地下室有被翻动的情况,查看后发现电脑不见了,大概损失有5千元左右。”同女士说,几年前她家里就有被盗的情况,当时报警了,却因为没有监控找不到线索,今年地下室被盗后她也第一时间向物业反映了这一情况,但还是因为没有监控没办法调查。“在小区里面丢了东西,没有监控拍不到画面,报警都拿不出证据。”同女士后来发现,几名邻居也遇到过同样的事情,都因为调取不到监控画面而不了了之。

记者在小区实地调查发现,地下室以及居民楼门口都没有安装监控探头。

在小区记者遇到了几位业主,业主李女士激动地说:“小区从2019年开始地下室被盗的情况特别频繁,多数业主家都有被盗的情况,我家地下室曾在3个月内被盗5次,大概损失7万多元。”

说起被盗的原因,业主罗先生表示小区被盗不仅是因为没有安装监控,同时通往楼顶的门经常是敞开的状态,“1栋楼3个单元的地下室是相连的,从楼顶的1个门就能通向3个不同的单元,这也存在非常大的安全隐患。”

资金短缺无法安装监控

当天,记者来到百合花城物业服务中心了解情况。“我们是2020年入驻百合花城小区的,对小区目前现有的设施设备进行了维护和保养,在我们进场之前,小区业委会对大门口的监控做了改造的更新。”物业经理巨先生表示,今年他接到地下室被盗的情况只有一例。

对于小区安装监控的问题,巨经理告诉记者:“由于小区面积比较大,安装监控大概需要200多万,我们小区现在物业费一年保额收入为100多万,作为物业公司来说投资这么一大笔也不太现实,还有部分业主没有交物业费,现在我们在和业委会沟通是小区业主共同集资还是用公共收益,或者可以商量先把小区主干道的监控安装上,再一步一步完善小区内的监控。”

同时针对此事,记者联系到百合花城业委会肖主任,肖主任表示之前因此事已召开过业主代表大会,但是会上没有超过3分之2业主的同意,所以小区安装监控的方案就停滞了。“接下来如果要安装监控,首先要召开业主代表大会,会上要有超过3分之2的业主同意,同时又有资金来源,那就可以安装监控了。”

律师意见: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以及该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管理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只要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人员尽到正常的安全防范义务且不存在失职情形,业主不能要求物业管理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物业管理公司有明显的失职情形,且该失职与业主地下室财物被盗存在一定因果关系,则物业管理公司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物业管理公司未尽到正常的安全防范义务包括:对来访的人员未登记,或对监控未安装到位,或保安未频繁巡逻,等等。

赵良善建议,物业管理公司尽早安装监控,针对业主财物被盗赔偿事宜,物业管理公司尽量与业主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业主可诉诸法院,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华商报记者 董晓明 编辑 赵欣 杨玉婷

关键词: 安全防范 赔偿责任 业主代表 物业服务合同 监控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