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气人了!我父亲骑着摩托车在路上走得好好的,被邮局快递员开车撞得撞上护栏,现在人都不在了,仍然没有见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商洛市分公司(以下简称“商洛邮局”)的人前来慰问,就没有一点儿人道主义关怀吗?”何女士气愤地说道。

家属:

邮局快递员开车将父亲撞亡

近日,华商报-二三里资讯接到商洛市商州区夜村镇何女士反映称,3月16日,她的父亲骑着摩托车在夜村邮局向东500米左右的地方行驶时,被身穿邮局工作服的快递员苏拥军开车撞得撞上护栏,随后不幸身亡。

据何女士介绍,他的父亲今年62岁,事发当时驾驶一辆两轮摩托车,在312国道夜村路段由西向东行驶,苏拥军驾驶邮局送件三轮车在路边停着接电话,电话接完没有向后看,突然左拐掉头,一下把她的父亲撞到几米远处,落在国道中央双黄线以外,头磕在了马路中央的护栏上,头破血流,昏迷不醒。

何女士称,事发后,在120到来的40多分钟内,现场的人都前去帮忙,苏拥军却没有伸出援助之手。在她父亲被送进医院后,苏拥军没有支付医药费,而是告诉他们,他是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商洛市分公司的工作人员,他已经把这件事向领导汇报了,公司会派人把治疗费送过来,但是直到她父亲因伤势过重被送进太平间,都没有等到该公司送来一分救命钱。

何女士说:“3月17日,我们曾在夜村邮局见到了商洛邮局总经理党丹慧,她表示当晚邮局派人去医院了,但是我们并没有见到她派去的人和送去的救命钱——她说医疗费公司要走流程——我当时在想,我父亲等着救命,等他们把流程走完估计人都不在了。结果还真如我所料,还没有等到救命钱,我父亲人就没了,难道邮局就没有一点儿人道主义关怀吗?”

商洛邮局:

肇事者并非正式员工

据何女士介绍,事发后,交警就将肇事者苏拥军带走了,后来一直联系不到他,夜村邮局的工作人员也一直避而不见。

3月20日下午,记者联系了党丹慧,她说,此事属于正常的交通事故,已经移交商州交警大队处理。

党丹慧说:“肇事者说他是邮政局的人,让找邮政局,这是在推卸责任——肇事者并不是邮政局的正式职工,只是通过外包公司雇佣的员工。事发后,肇事者将我们单位的人的联系方式都拉黑了,我们最近也联系不到肇事者。这段时间,我们也在积极协助家属处理此事件,交警队怎么判,我们就按照判定处理。”

3月20日,记者联系到商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商州大队,工作人员称,已经介入此事,具体情况正在调查中。

4月7日,记者再次联系到何女士时,她表示事故认定书仍然没有出来,家属和邮局都在等事故责任认定后再做进一步处理。

肇事者:

何女士的父亲撞上他的车导致身亡

4月8日,记者联系到肇事者苏拥军,其称,事发当天,他正在掉头过程中,前轮刚刚压过道路分隔线,和道路中央的护栏还有一个车道,何女士的父亲就骑着摩托,从后面驶来,速度少说也有60码,直接撞到他的挡风板上,然后摩托车就失去控制,撞上了中间的护栏,由于何女士的父亲没有戴头盔,导致头部受伤。

“事发后,我还担心何老爷子失血过多,就一直抱着他的头,并在他人的帮助下拨打了120,等救护车到达以后,我们局里人也给帮忙往车上扶。到达医院后,我当时没带那么多钱,当天晚上就让我的女婿送来了1.2万余元钱,并给何女士等人送去,他们还把这笔钱接收了。”苏拥军说,“事发后我并没有拉黑商洛邮局任何工作人员的电话号码,我就是吃的是邮局的饭,把他们拉黑了,我依靠谁去?”

苏拥军表示,既然已经发生了,他就积极配合,交警部门处理到啥程度,他就配合到啥程度,将来需要赔付多少钱他就赔付多少。

律师:

事故责任划分比例

由双方当事人按照比例进行负担

陕西正义剑律师务所律师周彦称,如果是电动三轮车,属于机动车辆,发生事故后,首先在交强险范围内不分责任赔偿后,如果购买第三者责任险,按照事故责任划分比例由双方当事人按照比例进行负担。如果没有购买商业险,按照事故责任比例,就受害人和肇事方分担责任。司机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事故,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如果自己有重大过失和故意,单位赔偿后可以向司机追偿。

关于此事,华商报-二三里资讯将会持续进行关注。

华商报记者 程娟 编辑 刘鹏

关键词: 工作人员 事故责任 双方当事人 人道主义 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