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马先生向华商报-二三里资讯反映,他和同事在入职湖南兴盛优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陕西分部铜川站时交了2万元押金,现在想要离职押金却难以拿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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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前年10月份左右给他们交的,我们总共有六个人,每人交了2万,当时给我们承诺如果辞职由我们自己招个人或者公司招人后这个钱就退给我们了,但是现在他们不承认有这回事。”马先生告诉记者,铜川站负责人在今年2月底进行了一次更换,新任站长通知他们没有押金这回事。随后,他和另一名同事向湖南总公司投诉,却被通知停职。

“4月2号晚上我们来正常上班,但发现公司已经把库房转移了,随后,我和另外一名同事就被通知不用来上班了。”马先生说,在他询问入职所交的2万元押金时,被一直推脱,事情得不到解决。“现在我们就想着赶紧把这个钱给我们退了,公司一次两次的骗我们,都不信任他们了。”马先生说。

“我是18年从西安被分流过来的,和他们一样,也是交了2万元押金,4月1号给总公司投诉,3号就被停职,我就想赶紧把钱退了,不干了。”和马先生情况一样的王先生告诉记者。

对于马先生等人的问题记者找到了湖南兴盛优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陕西分部负责人邓先生,他表示:这是铜川站前任站长的个人行为,和公司没有关系。

随后,记者又联系了兴盛优选铜川站前任站长巫国,“当时交的不是押金,而是建账费,相当于合伙人一样的,公司只是提供一个平台。”巫先生告诉记者。

记者就发函一事拨打兴盛优选总部客服电话询问总部传真时,客服表示不予提供。

对于此事,记者咨询了陕西赛高律师事务所律师邓建军,他表示:如果收取的是押金就需要提供盖有公章的收据,而马先生等人是将钱转入了铜川站前任站长巫国的个人账户,而且是转账完成后几个月才签的合同,所以马先生等人只能以民间借贷或者不当得利向站前任站长巫国主张要回自己的钱。

华商报记者 袁小锋 编辑 张志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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