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华商报-二三里资讯接到商州区泰宇时代天地小区丹阳苑业主刘女士反映称,她2017年全款购买了房屋,并缴纳了大修基金3909元,却因开发商没有及时通知她签订正式购房合同,导致2019年10月大修基金政策调整后,她需要多补缴1.5万余元,双方因此发生了冲突。

4月7日,刘女士告诉记者,在华商报-二三里的介入和报道后,经过法院的协调,因政策调整增加的费用由开发商承担,按照合同约定泰宇时代天地小区的开发商向房管局大修基金管理处补缴了1.3万余元的大修基金,解决了刘女士的问题。

在此,刘女士表达了对于华商报-二三里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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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报记者 程娟 编辑 刘鹏 申文婷

关键词: 大修基金 的开发商 及时通知 购房合同 政策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