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不教,父之过”,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父母切实履行好监护职责,才能促进孩子健康成长。4月2日,津市检察院“玉芳姐姐工作室”依托“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对两名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有针对性的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一、聊聊监护缺位

发出《督促监护令》,辅导学习《家庭教育促进法》

父母作为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对其负有法定监护职责,但在孩子成长的过程中,监护人存在监护缺位及管教方式不当等情况,是导致孩子养成不良习惯、偏离正轨的重要因素。针对上述问题,津市检察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向两名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责令监护人加强法律学习、提高监护意识,并定期向检察机关报告监护情况。

二、说说心里话

开展心理咨询

为进一步了解未成年人心理状况,“玉芳姐姐工作室”邀请心理咨询师陈文超,分别对两名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疏导,倾听孩子们的心声。咨询中,了解到平时生活中父母对于孩子的心理问题关注不够,未能及时发现孩子的变化及内心想法。两名孩子因为学习成绩不理想,于是通过网络游戏来获得满足感,从而滋生了盗窃他人财物来支付游戏费用的想法。

三、谈谈家庭教育

进行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为提升父母教育子女的质量和能力,“玉芳姐姐工作室”携手家庭教育指导师面向两名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共同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引导父母改变教育方式,采取有效的沟通方式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同时,尊重了解孩子的兴趣爱好,协助孩子做好人生规划。

一棵小树苗如果没有朝着正确的方向生长,刚开始只要轻轻一扶就正了,一旦长成枝繁叶茂、根深蒂固的大树,再想掰正,就会异常艰难。未成年人成长的路上或许会遇到迷茫犯错的时候,“玉芳姐姐工作室”愿携手每位家长成为“大树”成长路上的“园丁”,帮助他们修剪“歪枝”,扶正“树苗”,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通讯员:刘扬 杨虹)

关键词: 未成年人 家庭教育指导 不良行为 监护职责 心理疏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