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两手抓”“两不误”,最大限度地满足特殊时期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尽可能降低疫情对审判执行工作的影响,3月18日下午,东丰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了被告人王某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狩猎一案。本案受疫情影响,被告人无法到庭参加庭审,考虑到延期开庭将延长案件审理周期,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案件审理有序进行,审判员决定启用互联网法庭远程开庭审理。

开庭前,技术人员对互联网法庭的系统和设备进行了反复调试,庭审前一日组织法官、书记员及被告人连线进行操作试用培训。

庭审如期进行并当庭宣判,审判员在东丰县法院互联网法庭参加庭审,检察官在工作单位办公室以视频形式参与庭审,被告人在其住所通过远程视频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法定程序。庭审全程意见表述清晰明确、平台运行平稳、视听清晰流畅,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全程留痕,互动性未受空间限制和疫情防控措施的影响。

利用互联网跨域开庭审理案件,是东丰县法院应对疫情防控影响的积极举措,也是特殊时期提高审判效率、节约司法成本的应对之策,生动展现了司法的智慧与担当。下一步,东丰县法院将全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推动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有序进行。

(编辑 王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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