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12时许,中宁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执勤民警在中宁县老南街与新河路口执勤。

一名美团外卖员白某驾驶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被民警拦下纠正时,民警闻到白某身上有酒味,便立即通过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其进行检测,结果为58.0mg/100mL,涉嫌饮酒驾驶。

经了解,前一天晚上,白某和朋友喝酒至凌晨2点多才休息。

醒来之后,觉得酒已经醒得差不多就开始为生活奔波,没想到被执勤民警查获。

经调查,白某因驾驶摩托车时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未悬挂机动车号牌、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及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四项交通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2450元,驾驶证记38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目前,公安交管部门已将白某的交通违法行为通报至所属企业,并督促该企业整改落实,切实落实人员管理和企业监管职责。

来源:中卫交警

关键词: 行政处罚 中宁县公安局 不相符合 机动车号牌 人员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