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同志,我的东西被偷了!”放在车里的140元钱和行车记录仪,都没了。”3月12日8时许,家住丹东市元宝区县前街的李先生到元宝分局广济派出所报警。
李先生说,前一天自己还在送快递,第二天早上发现自己的快递工作车被撬,打开发现车内的行车记录仪,以及140元现金被盗,李先生立即到派出所报警。
接到报警后,派出所立即组织民警开展调查,经过现场勘查和监控视频调查,民警发现3月12日凌晨3时许,一名骑着自行车的可疑男子,慢悠悠的将自行车停靠在李先生车旁,随后观察四周,趁深夜无人之际将李先生的车撬开并盗取物品,随后慢悠悠的离开。民警通过监控一路追踪,最后发现嫌疑人在一片废弃的拆迁屋中消失。
在确认案件嫌疑人之后,民警立即开展抓捕行动,由于嫌疑人居无定所,东躲西藏,一时间给调查工作带来了麻烦。但经过民警的大量视频对比、技术分析,终于确定了嫌疑人的位置,经过周密部署,3月16日17时许,民警在县前附近的一处破库房将嫌疑人丛某某抓获,后在其身上搜到李先生的行车记录仪,嫌疑人丛某某对盗窃李先生行车记录仪与钱款的行为供认不讳。
经调查,丛某某今年63岁,黑龙江佳木斯人,有盗窃前科。丛某某在朋友口中得知行车记录仪可以卖了换钱,于是骑着自行车,带着盗窃工具,通过踩点,将李先生的快递车作为作案目标,通过撬门的方式侵入李先生车内实施盗窃,窃得行车记录仪与140元现金。
目前,丛某某窃得的行车记录仪与钱款已全部追回,违法嫌疑人丛某某因涉嫌盗窃已被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没想到广济派出所能这么快破案,接到电话说被盗的物品已经全部找回时,我都不敢相信,感谢民警们,为我们商户经营保驾护航。”拿到失而复得的物品时,李先生十分激动,紧紧地握住了民警的手,以表达深深感谢之情。
(编辑 罗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