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国家烟草专卖局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明确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防止未成年人通过互联网购买并吸食电子烟。

为依法清理整治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违法行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日前,津市市检察院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烟草专卖局协同开展了“让未成年人远离电子烟”专项行动,对城区所有电子烟销售商户及部分中小学周边商户进行重点监督检查。

现场对电子烟商户开展监督检查

监督发现,目前津市销售电子烟的商户不多,但相关管理制度尚未成熟,存在部分商户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个别商户在判别购买者是否为未成年人身份上存在疏漏。结合监督情况,检察官现场对商户进行了规范性引导及相应普法。

下一步,检察机关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在未成年人保护领域中的作用,针对监督发现的违法情形及时向行政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并就违法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及电子烟问题进行常态化跟踪监督,携手相关行政机关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营造“无烟”环境。

通讯员 童星宇

关键词: 未成年人 监督检查 市场监管 公益诉讼 行政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