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彭阳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根据群众提供线索,成功救助一只受伤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长耳鸮。

3月11日,森林派出所接到城阳乡陈沟村一位群众电话报警称:在城阳乡陈沟村里发现一只疑似受伤的猫头鹰。

接警后,森林派出所组织民警立即赶往现场。

到达现场后,经民警初步检查,发现猫头鹰已受伤,无法飞行。

森林派出所民警立即与彭阳县自然资源局野生动物保护部门的工作人员联系并找来食物。

经初步鉴定,该受伤猫头鹰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长耳鸮”。

目前该长耳鸮已移交县自然资源局野生动物保护部门进行专业救治。

长耳鸮(拉丁学名:Asio otus),耳羽簇长,位于头顶两侧,竖直如耳。

面盘显著,棕黄色,皱翎完整,白色而缀有黑褐色。

上体棕黄色,而密杂以粗著的黑褐色羽干纹;颏白色,其余下体棕白色而具粗著的黑褐色羽干纹。腹以下羽干纹两侧具树枝状的横枝。

跗蹠和趾密被棕黄色羽,眼橙红色。以小鼠、鸟、鱼、蛙和昆虫为食。

对于控制鼠害有积极作用,应大力保护。

属于中国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民警温馨提示

近年来,彭阳县公安局通过在“爱鸟周”等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知识,引导公众关注野生动物资源保护。

广大群众野生动物保护意识不断提升,爱护野生动物意识不断增强,野生动物的数量和种群也有了明显增多。

但是,野生动物生活环境复杂,携带多种病毒,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非法猎捕、杀害、运输、食用和交易野生动物等行为,不仅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涉嫌违法犯罪,而且会威胁野外种群的生存,并可能造成病毒传播。

请广大群众提高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努力共建人与自然和谐美丽的家园 ,如果发现落单、受伤或者需要救助的野生动物时,要尽快联系野生动物保护、公安等相关部门,不要随意投喂食物或者擅自涂抹药品处理伤口,以避免对野生动物造成二次伤害。

来源:彭阳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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