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上午,辽宁省消费者协会与省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共同举办了珠宝玉石首饰行业消费维权服务站揭牌仪式,这标志着我省珠宝玉石首饰消费纠纷的处理将更加便捷、规范。沈阳市金银珠宝首饰行业协会、辽宁金银销售中心、辽宁省工商联金银珠宝业商会、辽宁鑫奉珠宝首饰有限公司、沈阳荟华楼珠宝有限公司、沈阳林大生珠宝首饰有限公司、辽宁六桂福珠宝首饰有限公司、辽宁荟萃楼珠宝有限公司、辽宁潮尊珠宝销售有限责任公司、老凤祥-沈阳吉宝瑞首饰有限公司、北京市炜衡(沈阳)律师事务所等珠宝企业的负责人及相关行业专家参加了仪式和座谈。
据介绍,随着老百姓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珠宝玉石首饰已逐渐成为大众消费品,消费纠纷也逐渐增多。辽宁省消费者协会对几年来受理解决的珠宝玉石首饰消费投诉进行梳理分类,归纳出消费纠纷的主要原因,有11类:旅游中,经不住鼓动、诱惑,非理性消费,购买后反悔;珠宝玉石以假充真、以次从好; 利用假鉴定证书,珠宝玉石存在质价不符;虚假宣传,用虚假概念欺骗;告知不明确、不完整,金银首饰由多种成分构成时,容易出现问题;金银首饰维修中,偷窃金银质量;珠宝玉石质量问题,珠宝玉石自身瑕疵;饰品工艺质量问题,加工质量问题;金银首饰维修中,加工费、折旧费收取纠纷;退换货冲突,没有统一标准、规定,双方理解不一;消费者提出的一些要求不合理。
在处理珠宝首饰相关消费纠纷时,受专业知识、检测鉴定能力和行业规则的限制,不难发现《珠宝玉石首饰售后服务标准》和《珠宝玉石首饰消费纠纷调解规范》存在一定的缺失,这既是引发消费纠纷的原因,也是影响消费纠纷解决的因素。
为破解消费纠纷难题,引入专业、权威的处理建议,辽宁省消费者协会与省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合作,共同成立了珠宝玉石首饰行业消费维权服务站。
行业消费维权服务站既是消费者协会维权渠道的延伸,又是行业协会引导和督促会员,开展行业自律和诚信经营的举措。是《辽宁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提出的“消费者协会可以根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需要,与行业协会建立消费维权协作机制”的具体体现。
在珠宝玉石首饰行业维权服务站运行一段时间后,省消费者协会和省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将共同牵头组织起草《珠宝玉石首饰售后服务标准》和《珠宝玉石首饰消费纠纷调解规范》二个团体标准,也就是辽宁省的地方标准。有了这两个标准规范,既可以帮助消费者、经营者规避珠宝玉石首饰消费纠纷,又可以帮助有关单位顺畅地解决珠宝玉石首饰消费纠纷。
(二三里编辑 罗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