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8日10:20许,丹东交警蓝剑骑警大队民警在滨江路进行巡逻时,发现一名骑电动自行车男子在滨江三纬路遇红灯信号,未停止直接闯过路口向东行驶。

随后民警将该电动车驾驶人拦停,根据该男子自述,因其是电梯维修工人,为赶时间经常闯红灯,并不觉得有危险反而说“习惯了”。

民警当场就男子的错误思想进行了近20分钟的严肃批评和教育,该男子终于意识到用生命安全来换经济效益是错误的,并保证下次绝不再犯。

最后民警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该男子闯红灯的违法行为进行罚款50元的处罚。

交警提醒:

频繁闯红灯竟然习惯了,这是用生命安全来换取经济利益,代价太大!一旦引发交通事故得不偿失,毕竟金钱可以赚取,生命却无法重来!

(华商报记者 张海舟 编辑 罗棋)

关键词: 生命安全 经济效益 得不偿失 是错误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