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丹东东港市公安局刑侦大队以“断卡”行动为牵引,联手开发区、花园派出所,通过缜密侦查、精准出击,成功破获两起掩饰隐瞒违法犯罪所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6人,涉案金额达730万元。
2022年3月4日10时许,东港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在工作中发现:马某、孙某、刘某三人于2022年2月期间,存在银行卡流水异常现象,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及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嫌疑。随即,刑侦大队负责人许大松迅速组织警力联合开发区派出所联手侦办此案。随后,在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下,在3月4日12时许,于东港市前阳镇石岗村、前阳镇前阳村分别将孙某航、马某明在家中抓获,同日14时许,在丹东市合作区江边将刘某抓获。
经讯问,马某明(男,1999年出生,东港前阳镇人)、孙某航(男,2002年出生,东港前阳镇人)分别对其2月23日19时许,在东港市桥南某民宿内将自己的银行卡、手机、身份证等提供给他人为犯罪分子“跑分洗钱”,并从中获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刘某(男,1999年出生,丹东振兴区人)对其2022年1月份以来,在丹东新区江户城和东港市桥南某民宿内将自己的银行卡、手机、身份证等提供给他人为犯罪分子“跑分洗钱”,并从中获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2022年3月6日06时许,刑侦大队在工作中发现:万某、焦某、孔某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嫌疑。随即,刑侦大队立即组织警力联合花园派出所一起侦办此案。2022年3月6日10时许,办案民警分别在东港市某小区内将孔某抓获,在桥东某小区将万某抓获,在银河小区将焦某抓获。经讯问,万某(男,1995年出生,东港市椅圈镇人)、焦某(男,2003年出生,东港市十字街镇人)、孔某(男,2000年出生,东港市前阳镇人)三人如实交代各自分别于2021年11月在东港市某小区某房间内向他人提供自己的银行卡、手机、身份证等,并配合为犯罪分子“跑分洗钱”,并从中获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上述6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掩饰隐瞒违法犯罪所得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编辑 罗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