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个常识几乎人人皆知。 纵观酒驾醉驾引发的交通事故,往往触目惊心、历历在目,可依然有人不顾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以身试法,最终付出惨痛代价。近日,辽宁丹东东港市一男子竟然开车连赶三场酒局,结果自食其果----------

2022年2月17日晚上19点左右,在东港市东港路与锦江路红绿灯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东港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报案后,立即调取现场监控并赶往现场。通过从监控回放中,民警确定事故是由徐某驾驶的一辆银色小型轿车闯红灯所造成的。原本这起事故是一起责任非常明确的交通事故,但办案民警发现事情背后并没有那么简单。

民警到达现场进行取证时,发现肇事司机徐某,口齿不清并且反应缓慢,民警立刻对徐某进行了酒精检测。果然,经过呼吸式酒精检测,徐某的血液内每百毫升酒精含量为120毫克,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即,民警将其带回交警大队进行后续处理。

据徐某交代,当天他曾在凤城市和朋友喝了一顿酒,开车回到东港后,又接着喝了一顿,发生事故时,他正开车准备赶赴第三场酒局的路上。如今,发生了交通事故,他也是后悔不迭。

目前,徐某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此次事故责任,是因徐某驾驶机动车未按交通信号灯指示及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所致,他理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东港交警提醒:驾前贪杯,驾后伤悲,酒驾醉驾肇事率高,社会危害性大,切莫心存侥幸,任何无视交通法规的行为,都将自食其果。

(华商报记者 张海舟 编辑 罗棋)

关键词: 交通事故 交警大队 自食其果 到达现场 所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