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广州市南沙区发布《关于调整人才及港澳居民购买商品房政策的通知》。要求在南沙范围内购买住房,需在符合广州市商品住房限购总套数规定:户籍家庭2套、单身1套;非户籍家庭和单身1套,且能提供购房之日前1年在我区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不得补缴。

此前南沙的人才购房政策是:在南沙区工作、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才(有广州人才绿卡、连续缴纳12个月社保的;持有南沙人才绿卡、连续缴纳12个月社保的;本科及以上学历,连续缴纳12个月社保的;有中级职称、劳动合同的),在南沙区范围内购买首套商品房不受户籍、社保和个税缴存限制(在广州市内已购有首套商品房的除外)。(记者何璐诗)

关键词: 人才购房 购买住房 商品住房 限购总套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