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获悉,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泉州市教育局、泉州市公安局、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0部门联合发布了《二手房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据了解,此次整治行动方案的目标为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自查自纠、投诉举报线索核查、开展专项检查和联合执法,整顿和规范二手房市场秩序,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促进房地产行业健康有序发展。重点整治囤积房源、哄抬房价、发布虚假信息、炒作“学区房”、逃避交易资金监管以及低价买入(承租)高价卖出(出租)房源等行为,查处一批、曝光一批典型案例。
多部门联合开展行动
根据《行动方案》,包括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泉州市教育局、泉州市公安局、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0个部门将联合开展行动。
其中,住建部门负责查处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对外发布房源;对外发布挂牌价格明显高于合理成交价格的房屋信息; 鼓动卖家以明显高于市场价格挂牌出售房产,以个别高价成交个案引导卖家涨价,捏造虚假高价成交案例营造房价上涨等假象;利用信息不对称,违规赚取差价;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方式获取购房资格。通过囤积房源或垄断房源,抬高房价、房租;唆使当事人不选择交易资金监管,增加交易风险。
教育部门负责研究优化入学升学政策,进一步推动区域教育均衡发展,对入学政策加强解读,强化正面引导。
公安部门负责查处投机炒房人员和机构涉嫌经济、刑事犯罪的违法行为。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查处:发布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行为;设置不平等格式条款等合同违法行为;未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
专项整治行动为期半年
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为期半年,分为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集中打击、总结通报四个阶段。
其中,在集中打击阶段(2021年7月26日至12月15日),将集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检查、投诉举报线索核查、部门联合执法等方式,依法对机构和个人的投机炒房等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曝光。
《行动方案》要求,市县两级住建部门要做好二手房市场监测分析和预警,加强对房地产中介机构及时、准确报送二手住房挂牌和成交数据等相关信息的指导,加强对热点片区、热点楼盘成交信息收集分析,正面引导市场预期。
另外,加大联合执法。各相关职能部门应选派有办案经验的骨干人员参与案件查处,依法对炒房线索涉及的人员和机构进行调查处理,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坚持问题整改和依法依规处理处罚,对严重侵害群众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的各方主体,依法采取责令限期整改、责令停业整顿、取消网签资格、纳入失信名单等措施;对情节恶劣的,依法限制其经营活动,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