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严格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严格审核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严厉惩处住房公积金违规行为。
《通知》要求,严格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应当按照法规政策规定,逐月、按时、连续、足额为本单位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为无劳务关系或合法代理关系的职工代开、虚开住房公积金账户,不得采取提供虚假材料、欺骗等手段修改职工账户信息,不得采取弄虚作假等手段代办住房公积金业务。
同时,严格审核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人员在受理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时,要严格审核贷款申请人的缴存及在职情况,对劳务关系不一致又无合理正当理由或虚构劳务关系的贷款申请人,不得批准其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此外,《通知》还要求要严厉惩处住房公积金违规行为。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和业务承办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和审核力度。对申请贷款时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和隐瞒真实情况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按照《郑州市住房公积金失信行为惩戒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予以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