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7月31日在官网上挂出通知,在全市范围(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停止新的商务公寓项目的规划审批和用地出让方案审批。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停止商务公寓审批的通知》提出,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发展,停止商务公寓项目审批,减少商业用地比例,增加居住及配套用地比例。

为保障已批商务公寓项目的合法权益,做好市场平稳过渡,通知规定,规划已经深圳市规划主管部门和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审议通过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已经深圳市规划主管部门派出机构审批通过的商务公寓项目,可按原规定继续办理后续审批手续。

对于已批规划尚未签订合同(不含招拍挂出让情形)的商务公寓项目,在满足学校等公共配套要求、开发企业自愿的基础上,鼓励转为可售型人才住房。开发企业可向深圳市住建部门申请纳入住房发展年度实施计划,并按程序向深圳市规划主管部门派出机构和各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部门申请修改规划。

根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商务公寓是为商务人士提供中短期商务与住宿服务,不提供学校、幼儿园等居住配套的办公类建筑,其用地分类属于商业用地。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表示,近年来,商务公寓呈现出明显的类住宅化倾向,已偏离“服务商务人士”“短期住宿”的目的。停止商务公寓项目审批是为了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发展。鼓励已批商务公寓项目转为可售型人才住房,将进一步增加深圳市公共住房供给,为深圳市多层次住房供给提供空间支持。

关键词: 住宅供应 商务公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