颐和地产虽然未在A股上市,但违规问题依然遭到监管部的惩罚。中国证监会网站披露信息显示,近日因9大债务未披露等行为,颐和地产被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处罚。
根据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本次被处罚主要源于两大行为:信息披露和承诺爽约。其中,在信息披露方面,市场最为关注的是9大违约。证监会广东监管局指出,颐和地产涉及9笔违约债务中,单笔数额均超过1000万元,但截至2019年5月31日,颐和地产未按有关要求披露相关信息和事项后续进展。
在业绩承诺方面,根据行政决定书。颐和地产“17颐和01”“17颐和04”两期债券的增信机制为该公司提供土地、房屋(在建工程)等资产足值抵押担保。颐和地产在两期债券相关募集说明书中列出可选抵押物详细情况,并约定“保证抵押物价值覆盖本次债券本息余额不低于1.5倍”。但证监会广东监管局表示,截至2019年5月31日,颐和地产仍未完成部分承诺。
因此,证监会广东证监局表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决定对颐和地产及其董事长何建梁予以警示,要求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张忠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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