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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9月9日讯 中秋将至,我市各大商场、超市纷纷组织开展各类促销活动。为规范商场、超市各类促销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市市场监管局近期组织开展专项行动,通过送法上门、集中约谈、行政指导,以及到商场、超市现场检查等方式,着力规范全市各类商超促销行为。

在此,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商业零售企业:促销活动应当真实准确,清晰醒目标示活动信息,履行优惠承诺,不得利用虚假信息欺骗、误导消费者或相关公众,不得通过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他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卖场、电子商务平台等交易场所提供者应当制定促销方案,公示促销信息并协助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查处违法行为;奖品或赠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以侵权或者不合格产品、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商品等作为奖品或者赠品。

经营者开展有奖促销应当明确公布奖项种类、参与条件、参与方式、开奖时间等应公开信息,建立有奖销售档案,不得擅自变更、附加条件,影响兑奖行为;不得有虚构奖项、奖品、奖金金额等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等欺骗行为;不得有最高额超过五万元的抽奖式有奖销售行为。

经营者进行价格促销应当通过显著方式标明或者通过店堂告示等方式,公开限时减价、折价等价格促销活动的期限,折价、减价的基准,折价计算的具体办法等信息。

同时提醒广大市民,要科学、理性消费,要注意甄别商家的促销行为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谨防各类消费陷阱,发现违法促销行为要及时拨打12345热线或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举报,同时保存好相关证据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吴帅 通讯员 秦宗基)

关键词: 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