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多名工人向华商报-二三里资讯反映,他们从2022年开始在延安新积木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项目上干活,但项目经理拖欠十多万工资,讨要无果。“最近3个月,我们联系不到新积木家项目经理,求助媒体报道,帮我们讨要辛苦钱。”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王姓工人告诉记者,去年9月开始,他们十多个工人给延安新积木家干活,分别有做水电工、木工、瓦工等。“新积木家项目经理拖欠大家14万多元,项目经理突然失联,大家和公司领导多次沟通无果,公司要求我们自己寻找项目经理,但大家都无法找到。”
栗姓工人说,工友们干的项目分布在延安城区各小区,共十多套毛坯房的装修活儿。新积木家项目化经理给大家列的都是结算单,一直都没有给工人们打欠条。“大家从去年开始,一直和这个项目经理合作,但从今年3月份开始,他的电话始终无人接听,微信也不回复所有工友消息。”
6月12日中午,记者多次致电延安新积木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均无人接听。随后,延安新积木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张姓店长对记者表示:工友和项目经理讨要工资一事,公司领导多次为此事召开座谈会,公司可以提供化姓经理的家庭住址及家人联系方式,建议工友们收集充足证据,公司也可以提供法律援助,诉讼费用由公司支付。
对于此事,记者询问延安新积木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对于工人讨薪一事是否存在一定责任?张姓店长称,关于责任划分问题个人无法说清,应由法院判决。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若农民工受工长个人雇佣,那么工长与农民工建立了劳务关系,工长有义务向农民工支付工钱。
赵良善表示,若工长受雇于延安新积木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与建设工程承包企业结清工程款,致使建设工程承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先行垫付的工资数额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农民工有权要求延安新积木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业主方在未结清的工程款范围内支付工钱。
赵良善强调,若工程总承包企业将工程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延安新积木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或工长个人,业主方应当承担连带清偿拖欠工资的责任,此时,农民工也可以直接向业主方要工资,且不受未结清的工程款的限制。
赵良善建议,农民工可先与延安新积木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农民工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调处;也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但前提是农民工要收集相关证据,以证明农民工劳务天数和具体工钱。
企查查显示,延安新积木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位于陕西省延安市,是一家以从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超过了54%的陕西省同行。
华商报记者 唐保虎 编辑 马娜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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