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攒下来留给三个孩子的上学钱,现在全被骗走了我不知道该怎么办。”6月12日,市民冯女士向华商报-二三里资讯《小里帮忙》栏目反映,称其11岁的儿子在玩游戏时被网友诱导刷走家长卡中的10741元,现在“骗子”已经失联,钱款去向也不得而知。5月17日冯女士已向延安市宝塔分局报案,目前已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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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链接:【小里帮忙】11岁男孩泄露家长信息,1万余元存款“不翼而飞”

11岁男娃玩游戏结交“主播”

为得游戏道具被层层诱导

记者了解到,被骗男孩小白(化姓)今年11岁,目前读四年级。某天下午,小白拿其母亲手机玩一款名为“和平精英”的游戏时,在游戏大厅招募了一名队友,这名队友称自己是一名游戏主播,可以给小白赠送游戏道具。“当时他让我加他微信,说可以给我送‘汽车皮肤’、‘手册’等,我非常心动,随后在他要求下添加我妈妈的微信。”小白说。

微信添加后,该网友开始对小白进行层层诱导,成功获取了小白妈妈的身份证和银行卡信息。“添加微信后他让我找一个安静的地方和他通话,还让我下载了一个叫‘飞书’的app,下载完成后他让我用他的手机号注册登录,登录成功后就跟我开启了屏幕共享,打开相册......”在一系列的操作后,小白母亲手机相册里存储的身份证、银行卡信息都被对方获取。自此,小白便再未与该网友取得联系。

家长银行存款时得知

1万余元存款已“不翼而飞”

5月11日上午,冯女士去中国农业银行存款时得知,原本存有1万余元的卡里仅剩下405元,钱究竟去了哪里?“我问银行柜员我卡里一共有多少钱,柜员说这次存款前只有405块,我当时就慌了,问柜员卡里一万多去哪了?柜员说他们也不知道。”随后,冯女士便向公安机关报案。

报案后,警方经过对冯女士银行交易流水分析,怀疑是小孩在家长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这些钱刷走。自此,小白才得知自己在网友的诱导下刷走了母亲卡中的10741元。

记者从冯女士银行卡交易流水中看到,自2023年4月23日起至4月29日,与“武汉瓯越网视有限公司”及“京东商城商户”共产生12笔交易,共计10741元。通过下载京东查询交易记录得知,有一笔记录显示,通过购买“中国2015年航天钞”的方式快递到广东中山市大涌镇一名为王伟的手中。

在没有支付密码的情况下交易是如何完成的?对此,冯女士感到十分不解。“再此期间内,我的手机偶尔能收到验证码短信,但是我也没有注意观察。可能是骗子通过我儿子获取了我的信息,把我的银行卡绑定到了他的京东上,完成的这些交易。”冯女士怀疑到。

警方已立案侦查

家长盼早日追回被盗款

记者核实到,目前延安市宝塔区宝塔分局已接到冯女士报案,并认为该案件符合立案标准,已立案侦查。“我是给别打扫卫生攒下来的这笔钱给孩子上学用的,现在钱都被骗走了,一个多月了也没有动静,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了,盼望能够尽快帮我追回这笔被骗走的钱。”冯女士说道。

律师:不法分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 不法分子以哄骗的方式骗取银行卡和身份信息,秘密窃取10741元,根据《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关于数额较大的规定,以及《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盗窃罪定罪量刑数额标准的意见》陕高法[2013]231号规定,数额达2000元以上的,则构成盗窃罪。不法分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赵良善建议,应对不法分子绳之以法,而且冯女士已报警,冯女士应继续催促警方进一步侦查,早日破案,追回冯女士的损失。

华商报记者 唐保虎 编辑 白正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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