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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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8日晚上,佟某某驾驶辽GZY***黑色机动车,沿凌海市百汇街由南向北行驶,被凌海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查获,发现该嫌疑人有饮酒驾车嫌疑。经司法鉴定所对佟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进行检验鉴定,结果为每百毫升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25.42毫克,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凌海交警大队依法对其处以驾驶证吊销,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因佟某澎涉嫌危险驾驶罪,案件正在办理中。

(二三里编辑 项雪)

关键词: 危险驾驶罪 交警大队 由南向北 司法鉴定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