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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19日上午,太和大队接到报警称凌晨2时44分许,凌西大路与女儿河堤坝路路口口西侧约100米处一台停放的宝马轿车被撞,车辆损坏,肇事车辆肇事后逃逸。
00:21这起事故发生在深夜,当晚恰巧还下了雪,现场留下的有价值线索较少,给案件侦破带来很大影响。太和交警立即成立了专案组,统一协调开展案件线索排查。交警通过查看被撞车辆车内的行驶记录仪,初步判定肇事车辆疑似一台皮卡车。于是专案组兵分两路,一路对事故现场附近进行走访调查,一路负责排查案发后车辆逃逸的方向查找肇事车辆,经过近两个小时的排查,发现肇事车辆由离开现场后,沿香溢府小区向北驶去。由于是夜间,视频监控无法识别车辆的清晰影像和号牌,同时也未发现其他有价值的线索。
20日下午,专案组转变思路,既然车辆去无影,那来总会有形。民警通过查看凌西大街沿线的监控录像,发现一台皮卡车,在案发前,在凌西大街女儿河桥由南向北行驶至女儿河桥北侧路口左转弯驶入案发路段。于是民警逐一调取凌西大街女儿河桥南侧的监控录像进行查看比对,通过细致查看,发现案发前,一台类似皮卡车在公交三公司路口由南向北朝女儿河大桥方向驶去。但由于下雪的原因,只能判断出该车型号是长城风骏5,仍无法看清是否悬挂号牌。于是,专案组继续向南排查,发现在公交三公司路口南侧约1公里处的监控未发现该车。在道路对面的一家监控中,发现道路东侧一家物流园疑似有车辆驶出,向北行驶。
专案组经过综合研判,物流园出来的这台车具有高度的肇事嫌疑。于是立即安排民警到物流园找到负责人进行调查。当时该负责人矢口否认,专案组感觉该人可能知道肇事驾驶员的情况。于是对其加大了心理攻势,同时告知其违法行为可能承担的后果和相关法律规定,希望他仔细考虑。最终在公安机关的工作下,迫于强大的心理压力,肇事驾驶员陈某于2023年2月22日到交警太和大队投案,其驾驶的正是长城风骏5型辽G67***号皮卡车。
历时1天时间,专案组共查看了沿途10余处录像,走访了附近8家单位,终于将案告破。陈某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交警部门对其肇事逃逸的违法行为,依法对其做出了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9分的处罚。
此事故,是2023年太和交警大队接到了第一起逃逸事故,交警部门提醒朋友们发生事故切勿逃逸,交警部门将一追到底。
(二三里编辑 项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