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着绿城品牌响当当,而且销售讲的头头是道,我一时头脑发热,给对方私人微信转了1万元的定金,现在铜川桂语江南项目也不是绿城品牌的了,凭什么不给我退定金。”说起自己2022年12月28日给绿城桂语江南项目售楼部,一个姓张的置业顾问私人微信转账的这一万元定金,至今想退退不了,严先生就一肚子火。
1月6日,市民严先生向华商报—二三里反映说,自己去年12月份想在铜川新区买一套商品房,也看了几家楼盘,多次对比后,觉得绿城桂语江南项目的户型还不错,销售也介绍的很细致,严先生告诉记者自己就是奔着绿城是响当当的大品牌,值得信赖才考虑在这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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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先生说在了解完回家后销售经常联系自己,讲的仍然是滔滔不绝,头头是道,所以自己一时兴起就给她私人微信转账了10000元的定金,可是刚交完定金没多久,自己就通过网络得知,铜川桂语江南虽然冠名绿城品牌,但并非绿城旗下产业,只是项目开发商和绿城合作的一个项目。
“项目官方声明里写的清清楚楚,该项目与绿城中国无关……我瞬间就感觉自己被骗了,他们这就是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者,当时交定金我就是奔着绿城品牌的,想着单价虽然贵了一点,但是大品牌大开发商值得信赖。现在才知道这个桂语江南跟绿城就没有关系,那我肯定是要退定金的呀,不想继续在这买房了。”采访现场严先生给记者展示了自己10000元转账记录,并称自己当时是通过微信转账给销售的,没有任何合同、发票或者收据之类的手续,事情发生后自己于1月5日还去售楼部找过销售,但对方却称,售楼部和她个人没有任何违规销售行为,这个定金实在没办法退还给严先生。
1月7日华商报—二三里记者来到售楼部了解情况,销售人员称,虽然桂语江南已经被责令停止使用绿城品牌以及绿城字号,但是严先生购买的这套房屋不受任何影响,而且售楼项目手续齐全,因此定金不予退还。
“如果我卖给你的房子质量有问题,没有预售证,消费者要求退房,我无话可说,但是我现在并没有存在违规销售,消费者要求退房的行为不符合我们退房要求。“
当记者问到这种私下转账的方式是否合规,售楼部是否知道该情况,该工作人员表示通过这种方式缴纳定金是因为严先生本人没有在现场导致没有签约纸质合同,而且他们这种缴纳定金的方式之前也存在,售楼部对该情况知晓。
那么,严先生是否能全额要回自己的定金呢?关于此事,记者咨询了北京大成律师(西安)律师事务所韩朝泽律师,他表示,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和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的规定,可以看出,严先生自交付1万元定金后,他和开发商之间的定金合同就成立,依法成立合同对双方都有法律约束力,如果严先生不想购买订购商品房,则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此外,依据2023年1月1日,绿城发布了一则《关于颐合公司及其项目停止使用绿城品牌的声明》,如果严先生交付定金时误把铜川绿城桂语江南误认为绿城中国旗下地产项目,产生重大误解,严先生可以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的规定,可以与开发商协商,请求返还定金。协商不成也可以走法律途径,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定金合同,返还定金,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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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报记者 袁小锋 编辑 刘阳